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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盐城市航道管理处招聘公告

Tag: 盐城市航道管理处 盐城市 2015-09-0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5年盐城市航道管理处招聘2名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9月17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必备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复习可参考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

  盐城市航道管理处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盐城市航道管理处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盐城市航道管理处拟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苏公务员网(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毕业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航道管理处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9月17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盐城市交通大厦305室(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联 系 人:杨海丰  王志伟
  联系电话:88886709   8811061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市航道管理处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交通运输局和盐城市航道管理处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情况会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的地点为盐城市交通大厦608室。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核。面试前,市交通运输局和盐城市航道管理处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
  四、聘用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和盐城市航道管理处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三)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886802(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193510(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886709(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
  0515-88110610(盐城市航道管理处)
  0515-8819840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1:盐城市航道管理处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盐城市航道管理处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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