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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省公务员网:《公共基础知识》练习5

Tag: 公共基础知识 2016江苏省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2015-07-29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下列选项不属于代理商应具有的特点是(    )。
  A.代理商以促成交易或缔结交易为营业方式
  B.代理商必须固定地从事受人之托促成交易或缔结交易活动
  C.代理商是一种独立的商事经营者
  D.为委托人的利益从事活动,其行为所带来的经济上的利益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2.我国刑法第2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法的任务是(    )。
  A.打击犯罪
  B.保护人民
  C.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的统一
  D. 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实现社会安定和谐
  3.行政行为无效是因行为有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行为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   按照定义,下列不是无效行政行为的一项是 (    )。
  A.某乡政府为了吸引外商在该地投资,命令村民捕杀国家保护的珍惜动物招待外商
  B.工商管理机关检查卫生和处理违法卫生法规的行为
  C.某县工商管理机关吊销某研究公司的营业执照
  D.某市政府命令一个因有爆炸危险而停止向外供气的某气站立即恢复向外供气,此命令如果执行,将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无法挽回的损失
  4.汉语民法一次在我国并无典籍可依,用“民”与“法”这两个汉字,组成“民法”来表述部门法,来源于(    )学者创造性的翻译。
  A.德国
  B.英国
  C.美国
  D.日本
  5.女大学生杨某因和父亲杨晖拒乘一辆满员中巴车,自己被打一耳光,父亲被打得头破血流,额部缝了5针。据证人说,他当时看到3名男子将杨晖打倒在地,并在其头上连踹十几脚后离开。然后打人者中年纪较大者又返回,在杨晖头上狠踢几下。旁边的年轻女孩上前拦阻,也遭此人毒打。打人者随后跳上中巴车离去。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杨某与其父的(   )受到严重伤害。
  A.自由权
  B.人身权
  C.生存权
  D.人格尊严权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C【解析】C项不属于代理商应具有的特点。
  2.D【解析】我国刑法的任务是打击犯罪,保卫人民。
  3.C【解析】行政行为无效,是指行政行为因为明显、重大违法导致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A项符合该定义,因为它是犯罪行为。B项不选,是越权行为。D项是违法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
  4.D【解析】用“民法”来表述部门法,来源于日本学者创造性的翻译。
  5.B【解析】杨某与其父的人身权受到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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