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公务员法律常识练习题21
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不应支付( )。
A.土地开发费
B.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C.土地征用费
D.土地补偿费
2.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的税种、税率对某企业征税,这一行为是( )。
A.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B.不要式行政行为
C.双方行政行为
D.羁束行政行为
3.张某看到楼道里的灯线接到了自家的电表上,误认为是电工李某干的,就到李某家大骂,引发一场混战。结果张某的哥哥被李某打断了四颗牙齿。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承担六成的责任,赔偿三万余元。这件事告诉我们( )。
A.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刑事制裁
B.侵犯公民人格尊严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C.公民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D.我国法律不保护违法犯罪分子的权益
4.根据《产品质量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装修材料、建设工程的质量都可以适用该法
B.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要方式
C.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检验费用
D.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5.在犯罪客体的分类中,把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称为( )。
A.一般客体
B.同类客体
C.直接客体
D.间接客体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ACD【解析】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应支付: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使用费。故本题选项中,只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开发费、征用费和补偿费都不需要支付,故本题选ACD.
2.D【解析】题干中指出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的税种、税率对某企业征税,也就是说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征税的税种和税率。羁束行政行为: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行政行为。题干与此相符,故正确答案为D.
3.C【解析】本题的考点是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目的在于排除、制止不法侵害,所以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反击,而不能反击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亲友);正当防卫的强度需与侵害行为的强度需基本相适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也没有给不法侵害人带来重大损害。本题张某到李某家大骂,李某的暴力反击行为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故本题正确答案选择C项。
4.B【解析】《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A选项中建筑工程质量并不适用于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15挑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故B选项正确。《产品质量法》第15条规定,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故C选项错误。《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D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5.B【解析】在刑法学中,通常把犯罪客体分为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故正确答案为B。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