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市周市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摘要:昆山周市镇招聘37名特勤队员(警务辅助人员编制),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15日,报名地点:周市镇综治办(周市镇规一路农水大楼一楼大厅)。
周市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勤队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周市镇警务辅助队伍力量,维护社会稳定,经镇党委政府批准,现招聘37名特勤队员(警务辅助人员编制)。
一、招收对象
1、昆山市户籍人口
2、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即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高175cm及以上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遵纪守法;
2、热爱治安工作,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双眼单裸眼视力均在4.7(含)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
(3)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5)有过吸毒史;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曾参加治安辅助工作后辞职或开除和辞退等人员。
三、报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15日,8:30-16:30,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周市镇综治办(周市镇规一路农水大楼一楼大厅)。
报名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提供虚假证明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运动员证(已取得的请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政审表》各一份,办理报名手续。
2、政审
政审参照《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实施。
3、体检
体检对象:通过政审符合条件者全部参加体检。(体检费个人自理)
体检标准:除报考要求的身体条件外,其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地点:周市人民医院
4、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对象:体检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要求:体能测试为五项, 15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4X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测试合格,具体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5、面试
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组织结构化面试,在面试合格人员(60分以上)中根据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按照录用职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
面试加分项目:
退伍军人加5分,取得省级田径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资质的加5分,两项同时达到的加10分。
6、培训、录用
录用者参加一个月封闭式强化培训。培训合格者与周市派出所、新镇派出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办理录用劳动合同制职工手续;在职职工凭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相关资料由录取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手续。
四、待遇
特勤队员为警务辅助人员,享受劳动合同制职工待遇,年收入参照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特勤队员报酬(年收入为7.1万),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外按规定配发制服、装备。
五、纪律与监督
招收特勤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收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其录用资格。
本招聘简章所述内容由周市镇综治办、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57621464
咨询电话:57621464、57627825
周市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勤队员)简章
一、招收对象
1、昆山市户籍人口
2、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即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高175cm及以上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遵纪守法;
2、热爱治安工作,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双眼单裸眼视力均在4.7(含)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
(3)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5)有过吸毒史;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曾参加治安辅助工作后辞职或开除和辞退等人员。
三、报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15日,8:30-16:30,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周市镇综治办(周市镇规一路农水大楼一楼大厅)。
报名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提供虚假证明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运动员证(已取得的请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政审表》各一份,办理报名手续。
2、政审
政审参照《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实施。
3、体检
体检对象:通过政审符合条件者全部参加体检。(体检费个人自理)
体检标准:除报考要求的身体条件外,其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地点:周市人民医院
4、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对象:体检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要求:体能测试为五项, 15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4X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测试合格,具体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5、面试
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组织结构化面试,在面试合格人员(60分以上)中根据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按照录用职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
面试加分项目:
退伍军人加5分,取得省级田径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资质的加5分,两项同时达到的加10分。
6、培训、录用
录用者参加一个月封闭式强化培训。培训合格者与周市派出所、新镇派出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办理录用劳动合同制职工手续;在职职工凭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相关资料由录取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手续。
四、待遇
特勤队员为警务辅助人员,享受劳动合同制职工待遇,年收入参照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特勤队员报酬(年收入为7.1万),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外按规定配发制服、装备。
五、纪律与监督
招收特勤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收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其录用资格。
本招聘简章所述内容由周市镇综治办、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57621464
咨询电话:57621464、57627825
周市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1日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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