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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Tag: 南京市 事业单位 面试 2015-07-1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成绩已可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依据省人社厅、卫生厅制定的《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我区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 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了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详见《江宁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7月22日至7月24日9:00~ 17:00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带齐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397号江宁区卫生局十一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笔试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明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学历认证材料请考生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证明
  (1)护理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参加2015年执业护士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卫生技术岗位的考生,须根据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考专业必须与取得的执业资格专业相符
  4、其他证明
  (1)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学校(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2)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能反映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的单位岗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对提供的证书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四、资格审核、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将原件返还,复印件留作终审,终审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网公布。
  咨询电话(工作日):025-52137216 025-52137900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