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州市“三支一扶”招募复(补)检通知
泰州市2015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复(补)检通知
根据泰州市2015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体检结果,部分考生需要复检或补检。请须复检的考生于2015年7月18日(星期六)7:30前到达泰州人才市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二楼)集中参加复检,复检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提交书面复检申请。逾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检人员请按《体检须知》要求做好复检准备。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院方复检结论为准。须补检的考生,补检时间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23-86883116。
附件1
泰州市2015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体检结果
附件2
笔试准考证号 | 体检结果 |
101000101611 | 合格 |
101100100106 | 合格 |
101100100612 | 合格 |
101100100810 | 合格 |
101100100726 | 合格 |
101000100201 | 合格 |
101100101212 | 须补检 |
101100100128 | 合格 |
101000101623 | 合格 |
101080101509 | 须补检 |
101100100817 | 须复检 |
101100100709 | 合格 |
101100100806 | 须复检 |
101100100202 | 合格 |
101000101213 | 须补检 |
101100100706 | 合格 |
101100100227 | 合格 |
101100100426 | 须补检 |
101080101216 | 合格 |
101100100519 | 合格 |
101100100524 | 合格 |
101000101603 | 合格 |
101000101703 | 合格 |
101100100830 | 合格 |
101000100130 | 合格 |
101000101117 | 须补检 |
101100100923 | 合格 |
101100100821 | 合格 |
体检须知
一、“三支一扶”体检工作,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精神进行。二、考生凭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不得迟到,逾期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考生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激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水、饮食8-12小时。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不做X光检查。上述人员须在体检前提出书面申请,待经期完毕或分娩后再补检,补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不得随便出入。所有考生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进场,进场后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大声喧哗。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请注意不要漏检,如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体检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出场。体检中途,考生不得离开体检场所。
七、考生从报到至体检结束,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络接触,不得找体检工作人员说情打招呼,违者当场取消体检资格。考生不要携带贵重物品,随身物品(包括手机)一律在出发前存放在指定地点,体检结束后取回。
八、体检结果将在泰州人才网公布。
九、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十、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违纪考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泰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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