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溧阳市退役士兵村官选聘简章
摘要:2015年溧阳市选聘10名退役士兵村官,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17日,笔试时间:8月初组织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当于高中学历的基础文化知识和农村工作基础知识。
溧阳市2015年退役士兵村官选聘简章
根据《关于开展退役士兵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溧组发〔2015〕30号)精神,全市今年计划选聘一批退役士兵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人数和条件
2015年计划招聘10名退役士兵。招聘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4、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在部队服役12年以上或担任过班长职务、中共党员、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优先录用。
二、报名时间、地点
7月10日——7月17日,在市民政局军安办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以及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选聘程序
1、笔试。8月初组织理论考试,开考比例为1:2。考试内容为相当于高中学历的基础文化知识和农村工作基础知识。
2、面试。8月中旬按招聘人数的1:1.5比例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为报名动机、适岗能力和工作思路等。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积分。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笔试和面试积分后按对应条件加分。其中,在部队服役12年以上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加3分,中共党员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加2分,担任班长职务或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加1分,担任副班长职务的加0.5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以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积分。
3、体检。8月底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大学生村官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溧阳党建网(http://zzb.liyang.gov.cn)、溧阳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liya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培训。9月上旬与大学生村官一起接受任前培训。
四、任职待遇
选聘对象一般安排到其户籍所在村任职或由镇(区)党委统筹考虑在本镇(区)范围内跨村任职,也可安排在本镇机关或下属单位挂职锻炼,特殊情况可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
1、培训结束后,由所在镇(区)党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
2、任满一个聘期(3年)、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并可推荐参加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选举。
3、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4、聘用期内,聘用人员的薪资报酬参照当地村部门干部待遇。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负责解释。电话:0519-87037135。
溧阳市2015年退役士兵村官选聘简章
一、选聘人数和条件
2015年计划招聘10名退役士兵。招聘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4、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在部队服役12年以上或担任过班长职务、中共党员、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优先录用。
二、报名时间、地点
7月10日——7月17日,在市民政局军安办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以及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选聘程序
1、笔试。8月初组织理论考试,开考比例为1:2。考试内容为相当于高中学历的基础文化知识和农村工作基础知识。
2、面试。8月中旬按招聘人数的1:1.5比例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为报名动机、适岗能力和工作思路等。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积分。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笔试和面试积分后按对应条件加分。其中,在部队服役12年以上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加3分,中共党员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加2分,担任班长职务或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加1分,担任副班长职务的加0.5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以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积分。
3、体检。8月底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大学生村官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溧阳党建网(http://zzb.liyang.gov.cn)、溧阳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liya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培训。9月上旬与大学生村官一起接受任前培训。
四、任职待遇
选聘对象一般安排到其户籍所在村任职或由镇(区)党委统筹考虑在本镇(区)范围内跨村任职,也可安排在本镇机关或下属单位挂职锻炼,特殊情况可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
1、培训结束后,由所在镇(区)党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
2、任满一个聘期(3年)、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并可推荐参加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选举。
3、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4、聘用期内,聘用人员的薪资报酬参照当地村部门干部待遇。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负责解释。电话:0519-8703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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