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如东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理员简章
摘要:南通市如东县2015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理员28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09:00~7月17日16:00。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除外)。报考计算机(大类)类专业的笔试主要内容为计算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复习可参考2015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
南通市如东县2015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理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理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社会保障协理员岗位25名,司法局协理员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至1997年7月期间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公益事业。
3.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归纳分析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身体健康。
5.具有岗位所在镇区户籍(如本人户籍不在本镇区的,可提供配偶或父母户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7月16日09:00~7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7月16日09:00~7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请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纳费用,进行缴费确认。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根据招聘岗位表中的要求,只能选择符合户籍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170像素;宽:13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严禁上传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等。
(3)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要求其完善补充。
(4)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其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09︰00~11︰30。
(5)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6)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报名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09:00~7月23日16: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4528191。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除外)。报考计算机(大类)类专业的笔试主要内容为计算机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如东人力资源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如东人力资源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如东人力资源网上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如本人户籍不在本镇区的,可提供配偶或父母户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如东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人力资源网公告。
体检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匹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如东县人力资源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如东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其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待遇
被聘用到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聘用服务期间,享受协理员相关待遇,并以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4533800(如东县人社局纪检组)
六、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信息公布: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13-84513575。
南通市如东县2015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理员简章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社会保障协理员岗位25名,司法局协理员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至1997年7月期间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公益事业。
3.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归纳分析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身体健康。
5.具有岗位所在镇区户籍(如本人户籍不在本镇区的,可提供配偶或父母户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7月16日09:00~7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7月16日09:00~7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请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纳费用,进行缴费确认。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根据招聘岗位表中的要求,只能选择符合户籍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170像素;宽:13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严禁上传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等。
(3)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要求其完善补充。
(4)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其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09︰00~11︰30。
(5)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6)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报名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09:00~7月23日16: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4528191。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除外)。报考计算机(大类)类专业的笔试主要内容为计算机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如东人力资源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如东人力资源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如东人力资源网上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如本人户籍不在本镇区的,可提供配偶或父母户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如东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人力资源网公告。
体检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匹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如东县人力资源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如东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其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待遇
被聘用到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聘用服务期间,享受协理员相关待遇,并以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4533800(如东县人社局纪检组)
六、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信息公布: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13-84513575。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7日
附件:
2015年7月7日
如东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理员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镇 区 | 招录人数 | 村 别 | 专业 | 备 注 |
1 | 社会保障 | 掘港 | 4 | 如华村 | ||
2 | 丁字岸村 | |||||
3 | 八总村 | |||||
4 | 三桥村 | |||||
5 | 2 | 十里墩村 | 计算机(大类)类 | 本县户籍, 借局属事业单位 |
||
6 | 晓河村 | |||||
7 | 曹埠 | 3 | 冯桥村 | |||
8 | 直港村 | |||||
9 | 应泉村 | |||||
10 | 马塘 | 1 | 王渡村 | |||
11 | 苴镇 | 1 | 兴新居委会 | |||
12 | 栟茶 | 1 | 新庄村 | |||
13 | 河口 | 1 | 双港村 | |||
14 | 袁庄 | 4 | 赵港村 | |||
15 | 戴南村 | |||||
16 | 海河滩村 | |||||
17 | 孙庄村 | |||||
18 | 丰利 | 4 | 环堤村 | |||
19 | 周桥村 | |||||
20 | 九和村 | |||||
21 | 花园桥村 | |||||
22 | 长沙 | 3 | 北坎村 | |||
23 | 港城居委会 | |||||
24 | 长堤村 | |||||
25 | 大豫 | 1 | 巩王村 | |||
26 | 司法局 | 马塘 | 1 | ∕ | ||
27 | 大豫 | 1 | ∕ | |||
28 | 袁庄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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