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连云港灌云县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摘要:2015年连云港灌云县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25人,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7月15日。笔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照公务员招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
灌云县2015年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岗位为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基层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创业指导等工作。计划招聘25名。被录取人员具体岗位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置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自主选择。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1.具有灌云户籍就业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安心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或下列材料之一: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灌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县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或农村零转移家庭证明(由所在社区或所在村出具,并由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确认盖章)。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报名。
四、考试
1.笔试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形式为闭卷考,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照公务员招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考生凭身份证于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县人社局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yldbz.gov.cn/)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合格的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招聘人数,将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德才表现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复查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如出现成绩并列,处理方法同上)。
六、人员聘用及待遇
体检、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人社局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518-88810814)。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1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确定,并按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518-88161172)。
灌云县2015年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岗位为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基层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创业指导等工作。计划招聘25名。被录取人员具体岗位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置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自主选择。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1.具有灌云户籍就业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安心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或下列材料之一: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灌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县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或农村零转移家庭证明(由所在社区或所在村出具,并由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确认盖章)。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报名。
四、考试
1.笔试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形式为闭卷考,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照公务员招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考生凭身份证于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县人社局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yldbz.gov.cn/)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合格的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招聘人数,将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德才表现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复查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如出现成绩并列,处理方法同上)。
六、人员聘用及待遇
体检、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人社局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518-88810814)。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1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确定,并按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518-88161172)。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
附件:1、报名及资格审查表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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