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扬州大学招聘公告(第一批)
摘要:2015年扬州大学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招聘9人,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9:00至6月30日16:00。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5年扬州大学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招聘公告(第一批)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扬州大学面向校内及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性质及岗位需求
岗位性质:人事代理。
岗位需求:共9名(2名面向校内招聘,7名面向社会招聘,详见附表1)
二、报名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rczp.yzu.edu.cn/(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9:00至6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6月23日9:00至6月30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事宜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须注册、登录后才能申请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②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另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③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位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一)学校统一组织笔试、面试;
(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
扬州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扬州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971876
联系人:郑老师、王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7971822
联系人:娄老师
公告附件如下:2015年扬州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汇总).xls
2015年扬州大学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招聘公告(第一批)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性质及岗位需求
岗位性质:人事代理。
岗位需求:共9名(2名面向校内招聘,7名面向社会招聘,详见附表1)
二、报名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rczp.yzu.edu.cn/(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9:00至6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6月23日9:00至6月30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事宜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须注册、登录后才能申请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②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另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③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位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一)学校统一组织笔试、面试;
(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
扬州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扬州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971876
联系人:郑老师、王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7971822
联系人:娄老师
公告附件如下:2015年扬州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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