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情况公示(一)及递补资格复审通知
常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情况公示(一)
及递补资格复审的通知
及递补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常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资格复审放弃、不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公布如下。同时将第一批资格复审递补人选名单(见附件3)公布如下,请需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6月11日-12日上午9:00—下午16:00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21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资发放单、或者工作时间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证书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报考有全国(或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证书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一、二级的合格证书。
(5)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放弃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测评资格。
如有不明事项可致电(0519)85681910。
敬请考生相互告知。
中 共 常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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