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南京市高淳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高淳区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公布的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百分制成绩55分),我区各招聘岗位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已确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主体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二、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其中区广播电台播音岗位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在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定向、委培的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及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或其他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2、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3、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4、提供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必须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做到责任到人,严格标准,统一尺度,防止错审、误审、漏审,确保公平公正。
2、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须按招聘单位通知在指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对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包括自动放弃及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各单位要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并将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材料及递补人员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15日前报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相关表格可在高淳机关事业人事管理群下载。
5、各单位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及时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收取面试费用100元/人。
6、要及时做好来信来访的回复接待工作,关注考生、家长、社会及媒体的反应,按属地原则及时化解矛盾和影响,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沟通联系。
7、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
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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