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苏州相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
摘要:2015年苏州相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人,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周三)09:00—15:00。
2015年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现就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的职位为速录员,招录计划总数为20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心从事法律辅助工作,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
1、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录入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2、苏州市区户籍,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87 年4月23日后出生);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5(0.3)及以上或者矫正视力5.0(1.0)及以上;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周三)09:00—15:00;
2、报名地点: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3、报名程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应聘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填写好《2015年苏州市相城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加贴照片)(《登记表》可在相城人才网,相城区人民法院政务网下载)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
(二)考试
1、专业技能测试。包括文字写作能力测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两项,均以百分制计算,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成绩在相城人才网,相城区人民法院政务网公布。
2、面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占20%、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综合成绩在相城人才网,相城区人民法院政务网公布。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体检。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审和资格复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应聘者体检、政审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和政审,拟录用的名单在相城人才网,相城区人民法院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经录用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由区人才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区法院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相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区人才中心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用工期间,由相城区人民法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2、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85182269、85182895。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183105。
附件:
苏 州 市 相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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