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相城区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简章
2015年相城区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10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周三)上午9:00-11:00,详情如下:
因工作需要,相城区自强服务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心从事社会禁毒工作,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
1、具有2年及以上社会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人相处,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能深入社区,针对各种人群开展各类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能尽力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摆脱药物依赖,成功回归社会。
2、相城区户籍或生源,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4月30日后出生)。
3、无违法犯罪记录,且身心健康。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统一报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自愿选择相应招聘岗位后,分岗位进行面试。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周三)上午9:00—11:00;
2、报名地点: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3、报名程序:应聘者本人须到现场进行报名,不接受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及能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好《2015年相城区公开招聘禁毒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加贴照片)进行报名。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网上进行公布。
由考生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相同者按抽签号顺序),自愿选择并确认相应招聘岗位,每个岗位设定参加面试人数上限,分岗位进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上述标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审和资格复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政审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四、录用和待遇
政审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统一参加上岗培训。培训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人员派遣制,由区人才市场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城区自强服务社工作,工作地点需服从分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
录用人员年收入约3万元以上,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确保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269
六、本简章由 苏州市相城区自强服务社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66151215、67591904
附件1:2015年相城区公开招聘禁毒工作者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表
附件2:2015年相城区公开招聘禁毒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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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相城区自强服务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心从事社会禁毒工作,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
1、具有2年及以上社会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人相处,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能深入社区,针对各种人群开展各类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能尽力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摆脱药物依赖,成功回归社会。
2、相城区户籍或生源,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4月30日后出生)。
3、无违法犯罪记录,且身心健康。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统一报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自愿选择相应招聘岗位后,分岗位进行面试。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周三)上午9:00—11:00;
2、报名地点: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3、报名程序:应聘者本人须到现场进行报名,不接受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及能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好《2015年相城区公开招聘禁毒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加贴照片)进行报名。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网上进行公布。
由考生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相同者按抽签号顺序),自愿选择并确认相应招聘岗位,每个岗位设定参加面试人数上限,分岗位进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上述标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审和资格复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政审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四、录用和待遇
政审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统一参加上岗培训。培训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人员派遣制,由区人才市场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城区自强服务社工作,工作地点需服从分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
录用人员年收入约3万元以上,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确保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269
六、本简章由 苏州市相城区自强服务社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66151215、6759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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