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射阳县政府机关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射阳县政府机关2015年考录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考资格复审通知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和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已电话通知)。
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一)普通高校2015年毕业的应届考生
1、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
3、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等。
4、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证明。
(二)往届生及社会人员
1、居民身份证。
2、户籍证明(需到派出所出具最新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户籍不在盐城市、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属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书及夫妻双方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军人所在部队证明及户籍证明;属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如是独生子女,需提供父母户籍证明及本人独生子女相关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乡镇和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署意见),如是多子女,需提供父母及其他子女的户籍证明。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需要现场网上验证),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论证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及待业证明。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6、报考四明镇804-94、海通镇805-94、新坍镇809-94职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还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苏北计划、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以及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注:身份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选派单位、选聘年份、任职县镇村及职务、现实表现及聘期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只需原件)
7、报考我县公安局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体检统筹安排)
身份证、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时间、地点和要求
资格复审考生由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及上述材料,于2015年4月16日至4月21日(双休日除外)到江苏省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进行现场审核,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地址:射阳县解放路2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515-82320836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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