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摘要:2015年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0人,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4月19日。
因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等5家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所聘人员实行企业化合同制管理。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35 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各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3、身体健康。
二、单位及岗位条件:
(一)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
1、环境监察、监测人员(4名)
(1) 环境保护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2)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有C1及以上驾照或环保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环境分析人员 (1名)
(1)环境保护类或化学工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2)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熟悉仪器分析, 有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
(二)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1、安全生产监察员(6名)
(1)安全生产类、 化学工程类、医药化工类、公共卫生类、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 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2) 3年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
(3)有较强的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者优先。
(三)苏州工业园区劳动监察大队
1、劳动监察员(5名)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经验或法律类专业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2)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以及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的能力;
(4)专业不限,法律类、劳动和社会保障、财务管理专业者优先。
(四)苏州工业园区物价检查大队
1、信用管理工作人员(1名)
(1)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有 律师资格证书 者优先;
(2)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至1年及以上 ;
(3)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综合分析能力。
2、工作人员(1名)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专业不限;
(2)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至 1 年及以上 ;
(3)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综合分析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
1、资产管理人员(1名)
(1) 资产评估、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力工程与管理、结构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2)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物业工程管理、资产管理经验者优先 ;
(3)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原则性,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 。
2、资产处置人员(1名)
(1)资产评估、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力工程与管理、结构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2)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资产评估、资产处置、招投标工作经验者优先 ;
(3)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原则性,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登陆 http://58.210.236.152/ks/index.php 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个人简历、身 份 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明(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邮寄至: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收(注明“应聘单位 ”及“应聘岗位 ”名称),邮编: 215028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19 日。恕不接待来人,并不退回资料。此招聘信息同时发布在圆才网站(www.o-hr.cn)-- 热点招聘中。
2、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专业、英语、作文(其中专业为 100 分,英语和作文各占 50 分)。笔试不设范围。
3、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共有两轮,其中第一轮为结构化形式,第二轮为访谈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 1:4 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的人选;对一轮面试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 轮面试的人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二轮面试结束后,二轮面试成绩即为报考人员最终成绩, 笔试及一轮面试成绩不再计入总分 。
心理测试与第一轮面试同天进行,心理测试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面试总分。
4、体检录用
对最终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拟选聘人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参考口试及心理测试成绩,取分数高者)。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人事局按规定对其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经考试、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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