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如皋市选调高学历人才公告
摘要:2015年南通如皋市选调高学历人才20人左右,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
江苏省如皋市公开选调紧缺型高学历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开创全面小康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部分紧缺型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选调对象: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选调名额:拟选调20名左右,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专业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如期(2015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
(三)优先选调城建规划、化工安全、环境保护、港口物流、交通工程、金融服务、软件和服务外包、卫生医学等专业及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等领域急需人才;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
已在我市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在此次选调范围内。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和初审。报名人员可登陆如皋党建网(www.rgdj.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邮件名:姓名+专业)发送至rgzgk@126.com。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
报名材料包括:⑴《江苏省如皋市公开选调紧缺型高学历人才报名表》;⑵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JPG格式,
20Kb以内);⑶身份证;⑷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⑸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能证明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荣誉情况的相关材料等。
报名结束后,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和筛选。
2.初试与复审。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
通过初试,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素质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3.素质能力测试。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素质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素质能力测试由组织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领导和相关行业专业人士共同参与,主要通过适岗评价、面试及知识测试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人员德的表现、岗位匹配性、专业素养及实践经验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素质能力测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5.确定人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等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6.公示与聘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办理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须自行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
四、政策待遇
1.选调人员作为我市后备干部培养对象重点培养,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选调人员到我市工作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5000元。选调人员在事业岗位5年内享受综合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紧缺型高学历人才不重复享受我市其他人才政策补贴。
3.选调人员在我市购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凭房产证等购房手续审核后发放。
4.选调人员在我市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第1年试用期)。对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享受上述综合补贴、购房补贴等待遇。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如皋党建网(www.rgdj.gov.cn)、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rghrss.gov.cn)。政策咨询电话:0513-87199096。监督电话:0513-12388。
六、其他
选调工作由如皋市委组织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负责解释,用人单位共同参与。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