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教练员公告
摘要:2015年盐城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教练员135名,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3月12日。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一楼西会议室(盐城市盐都新区日月路1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招聘新教师报名表》(报考教练员岗位的填写《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招聘教练员报名表》);
③身份证;
④教师资格证书(201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要有学校“该生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证明;报考教练员岗位的要提供足球教练员证书);
⑤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⑥盐都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11年“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须提供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及就业报到证。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将该学科招聘计划调剂到其他学科。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规定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考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www.ydjy.net)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查询。
3.资格复核。面试前,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考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信息和心理健康等学科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方式,其中说课70分,答辩30分。音乐、体育和美术面试采用说课、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中音乐和美术学科说课、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40分、20分和40分,体育学科说课、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30分、10分和60分 。教练员面试采用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中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30分和70分。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说课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教材统一提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4.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入。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其面试成绩将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五、选岗
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顺序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具体岗位选岗前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选岗工作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2015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足球教练员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三份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回避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和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0515-88426005(区纪委信访室)
咨询电话:0515-88626866 88426227(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486 88426403(区人社局人才中心)
附件:1.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教练员)岗位表
2.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教练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招聘公告及附件
2015年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教练员)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盐城市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13年、2014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盐都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11年“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新教师(教练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一楼西会议室(盐城市盐都新区日月路1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招聘新教师报名表》(报考教练员岗位的填写《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招聘教练员报名表》);
③身份证;
④教师资格证书(201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要有学校“该生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证明;报考教练员岗位的要提供足球教练员证书);
⑤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⑥盐都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11年“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须提供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及就业报到证。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将该学科招聘计划调剂到其他学科。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规定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考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www.ydjy.net)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查询。
3.资格复核。面试前,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考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信息和心理健康等学科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方式,其中说课70分,答辩30分。音乐、体育和美术面试采用说课、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中音乐和美术学科说课、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40分、20分和40分,体育学科说课、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30分、10分和60分 。教练员面试采用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中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30分和70分。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说课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教材统一提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4.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入。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其面试成绩将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五、选岗
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顺序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具体岗位选岗前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选岗工作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2015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足球教练员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三份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回避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和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0515-88426005(区纪委信访室)
咨询电话:0515-88626866 88426227(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486 88426403(区人社局人才中心)
附件:1.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教练员)岗位表
2.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教练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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