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州靖江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
摘要:2015年泰州靖江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10名左右,报名时间2015年2月2日-2015年2月11日,笔试形式为申论测试,可参考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一、选聘对象
部分高校201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附后)。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体心理健康。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三、选聘数量
2015年计划选聘10名左右。选聘对象重点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规划建设、港口物流、经济金融、社会管理等专业人才。
四、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含心理素质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生可登录靖江党建网(www.jjdj.com.cn)下载相关表格,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靖江市2015年党政青年人才选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任职、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4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2日-2015年2月11日;报名地点为江苏省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靖江市行政中心15楼1511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进入综合考评人选名单。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发现,在任何环节即取消其参加选聘资格。
(三)综合考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素质能力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由心理素质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
1.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不占分值,测试结果作为考生综合评价参考。
2.笔试
笔试形式为申论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各占50%。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名额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主要了解考察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人选在大学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必修课程重修或补考(因特殊情况经批准缓考的不得超过两门),在选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明确表示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列入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靖江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并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聘用人员人事关系挂靠靖江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由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靖江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共同管理,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工资待遇参照公务员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和一年挂职锻炼制度。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转入挂职锻炼期。挂职锻炼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岗位适应及专业特长等情况,安排至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对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挂职锻炼期满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解除其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相关结果及时在靖江党建网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靖江市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81518(靖江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监督电话:0523-89181511(靖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部分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
2015年靖江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
为深入实施“马洲英才计划”,吸引和储备优秀党政青年人才,靖江市决定面向部分高校选聘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一、选聘对象
部分高校201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附后)。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体心理健康。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三、选聘数量
2015年计划选聘10名左右。选聘对象重点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规划建设、港口物流、经济金融、社会管理等专业人才。
四、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含心理素质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生可登录靖江党建网(www.jjdj.com.cn)下载相关表格,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靖江市2015年党政青年人才选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任职、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4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2日-2015年2月11日;报名地点为江苏省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靖江市行政中心15楼1511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进入综合考评人选名单。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发现,在任何环节即取消其参加选聘资格。
(三)综合考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素质能力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由心理素质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
1.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不占分值,测试结果作为考生综合评价参考。
2.笔试
笔试形式为申论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各占50%。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名额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主要了解考察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人选在大学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必修课程重修或补考(因特殊情况经批准缓考的不得超过两门),在选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明确表示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列入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靖江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并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聘用人员人事关系挂靠靖江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由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靖江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共同管理,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工资待遇参照公务员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和一年挂职锻炼制度。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转入挂职锻炼期。挂职锻炼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岗位适应及专业特长等情况,安排至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对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挂职锻炼期满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解除其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相关结果及时在靖江党建网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靖江市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81518(靖江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监督电话:0523-89181511(靖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
靖江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附件:部分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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