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无锡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摘要:2015年无锡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96人,报名时间2015年1月31日-2月1日,笔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1979年1月30日至1997年1月30日出生)人员;
6、报考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须为:2014、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卫(药)类专业毕业生(非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人员),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3、2014年毕业生;
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卫(药)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间不受限制;
7、医卫(药)类研究生、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卫(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医学影像及病案学专业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学历及非201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必须具有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户口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31日-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报名方法和地点:应聘人员均采用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到宜兴市卫生局3号楼四楼会议室报名(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29号)。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就业人员提供)。所有证件都须有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报名处)。研究生提供材料不能明确专业方向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导师姓名及专业方向的证明材料,报考专业必须符合其导师研究方向。
(2)考生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3张。
(3)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填写《宜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卫类本专科生报名表》,可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分别选报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同类型专业招聘岗位。
报考非社区本专科生招聘岗位的人员,填写《宜兴市卫生系统招聘医卫类本专科生报名表》,可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分别在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区中心医院各选报一个同类型专业招聘岗位;
报考研究生招聘岗位的人员,填写《宜兴市卫生系统招聘医卫类研究生报名表》,可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分别选报两个不同单位的同类型专业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年限为周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
(6)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变更公告在宜兴市卫生局、人社局网站上发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在变更公告规定时间内(预计2月9日左右)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考人员保持登记的联系电话正确与通畅,如有变化及时与0510-87980417,0510-87994293联系。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7)应聘人员在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经卫生主管部门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
4、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
1、考试由宜兴市卫生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报考研究生岗位的填写《宜兴市卫生系统招聘医卫类研究生报名表》,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医学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
3、报考本专科生岗位的填写《宜兴市卫生系统招聘医卫类本专科生报名表》或《宜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卫类本专科生报名表》,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参加面试的考生交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在考生的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而第二志愿报考岗位又出现空缺的情况下,对该空缺岗位在所有第二志愿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取人员在宜兴市卫生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拟录取人员在2015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对拟录取人员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被录用公务员、研究生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等,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以第一志愿报考同岗位未被录取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日期2015年9月30日)。
新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或者3年(2个周期)未取得执业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10-87980417、0510-87994293、0510-87985125。
七、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宜兴市卫生局http//wsj.yixing.gov.cn/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xlss.gov.cn/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宜兴市卫生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0510—87980140
附件:
1、2015年宜兴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简介表
2015年宜兴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简介表.xls (26.5 KB)
2015年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医卫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宜兴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宜兴市卫生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医卫类工作人员196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1979年1月30日至1997年1月30日出生)人员;
6、报考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须为:2014、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卫(药)类专业毕业生(非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人员),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3、2014年毕业生;
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卫(药)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间不受限制;
7、医卫(药)类研究生、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卫(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医学影像及病案学专业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学历及非201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必须具有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户口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31日-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报名方法和地点:应聘人员均采用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到宜兴市卫生局3号楼四楼会议室报名(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29号)。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就业人员提供)。所有证件都须有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报名处)。研究生提供材料不能明确专业方向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导师姓名及专业方向的证明材料,报考专业必须符合其导师研究方向。
(2)考生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3张。
(3)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填写《宜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卫类本专科生报名表》,可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分别选报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同类型专业招聘岗位。
报考非社区本专科生招聘岗位的人员,填写《宜兴市卫生系统招聘医卫类本专科生报名表》,可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分别在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区中心医院各选报一个同类型专业招聘岗位;
报考研究生招聘岗位的人员,填写《宜兴市卫生系统招聘医卫类研究生报名表》,可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分别选报两个不同单位的同类型专业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年限为周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
(6)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变更公告在宜兴市卫生局、人社局网站上发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在变更公告规定时间内(预计2月9日左右)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考人员保持登记的联系电话正确与通畅,如有变化及时与0510-87980417,0510-87994293联系。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7)应聘人员在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经卫生主管部门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
4、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
1、考试由宜兴市卫生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报考研究生岗位的填写《宜兴市卫生系统招聘医卫类研究生报名表》,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医学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
3、报考本专科生岗位的填写《宜兴市卫生系统招聘医卫类本专科生报名表》或《宜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卫类本专科生报名表》,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参加面试的考生交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在考生的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而第二志愿报考岗位又出现空缺的情况下,对该空缺岗位在所有第二志愿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取人员在宜兴市卫生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拟录取人员在2015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对拟录取人员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被录用公务员、研究生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等,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以第一志愿报考同岗位未被录取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日期2015年9月30日)。
新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或者3年(2个周期)未取得执业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10-87980417、0510-87994293、0510-87985125。
七、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宜兴市卫生局http//wsj.yixing.gov.cn/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xlss.gov.cn/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宜兴市卫生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0510—87980140
附件:
1、2015年宜兴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简介表
2015年宜兴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简介表.xls (26.5 KB)
宜 兴 市 卫 生 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3日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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