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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昆山市自强社会服务社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简章

Tag: 苏州昆山市 事业单位 招聘简章 2014-12-3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苏州昆山市自强社会服务社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23人,报名时间2015年1月10日,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昆山市自强社会服务社为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社会组织,接受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监督、管理和指导,承接政府购买的社会服务项目,依据简章招聘、管理、使用禁毒社会工作者,为吸毒人员提供帮教、康复为主的社会服务。为加强昆山市药物滥用人员管理、宣传毒品危害、促进昆山禁毒工作稳步发展,昆山市自强社会服务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23名(男性20名,女性3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昆山户籍。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0日—1990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心从事社会禁毒工作,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吃苦耐劳,有较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善于与人相处。
  2、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历和社会活动能力,有计算机操作能力,能深入社区,针对各种人群开展各类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能尽力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摆脱药物依赖,成功回归社会。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受过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0日(9:00——16:00)。
  2、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昆山市崂山路9号一楼)。
  3、报名程序:应聘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及能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相关资料原件(带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前请自行打印并填写《昆山市自强社会服务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加贴照片)进行报名。
  4、应聘者须本人现场报名。
  (二)考试
  1、笔试
  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各项成绩都相同,进行加试。体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因考生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和待遇
  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者,统一参加上岗培训,培训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录用人员按公益性岗位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人社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确保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7153330。
  六、本简章由昆山市自强社会服务社负责解释。
  附件一: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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