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组织 “参公” 事业单位登记前考试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陈卫民处长介绍,按照规定,“参公”单位必须按程序登记后方可列入参照范围,入编考试是整个登记工作的必经环节和重要内容,标志着我市的参公管理登记工作又向前迈出一大步。12月18日至12月25日,我市“参公”单位人员专门组织了“参公”登记前培训。
据悉,此次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命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题严格保密。经考试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江苏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考试合格者才能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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