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海安县第二批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招聘简章
摘要:2015年南通市海安县招聘第二批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68人,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组织
由县卫生局、镇卫生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招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社区卫生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遵纪守法,近两年未受党纪行政处分、刑事处罚,也未因非法行医受过行政处罚。
2.资质与年龄条件
应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医学卫生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适龄人员(应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持有效执业乡村医生证书(2014年第一批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招聘未被聘用,且2014年已注册)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执业护士证书,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不满65周岁、女不满60周岁。
应聘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合同,须在2014年12月底前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聘用。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公布岗位。
2014年12月11日前,由县卫生局在一楼大厅及其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各镇卫生所等场所显目处进行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时间:2014年12月15-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地点:所在镇卫生所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证明
(3)资格证书。
(4)执业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供审核,并复印3份附申请表后。
4.报名时须填写《2015年海安县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应聘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资格审核。各镇卫生所负责人将应聘人员资料(包括证件原件)初审后报县卫生局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县卫生局一楼大厅及其网站公示3日。
(四)综合考核。根据报名情况,一般由各举办主体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必要时,也可由县卫生局,或由各镇卫生所会同举办主体进行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聘人员须在县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
(六)录用
体检符合上岗条件的,填写《2015年海安县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聘用审批表》,由举办主体推荐,镇卫生所初审,区镇政府审核,经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12月底前,各举办主体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五、其他
1、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包括《2015年海安县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聘人员申请表》、《2015年海安县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聘用审批表》、综合考核结果、拟录用人选等均及时在县卫生局一楼大厅及其网站(http://www.hawsj.com)公告。
2、人员薪酬待遇等按《关于印发海安县社区卫生服务站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卫发〔2010〕186号)、《关于调整和完善我县社区卫生服务站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卫发〔2014〕39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咨询电话:县卫生局88833605。
3、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局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纪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监督电话:88895076。
附件:海安县2014年第二批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招聘计划公示表
海安县2015年第二批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招聘简章
为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用人制度,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站整体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海安县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县2015年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海卫发〔2014〕1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招聘简章。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组织
由县卫生局、镇卫生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招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社区卫生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遵纪守法,近两年未受党纪行政处分、刑事处罚,也未因非法行医受过行政处罚。
2.资质与年龄条件
应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医学卫生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适龄人员(应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持有效执业乡村医生证书(2014年第一批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招聘未被聘用,且2014年已注册)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执业护士证书,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不满65周岁、女不满60周岁。
应聘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合同,须在2014年12月底前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聘用。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公布岗位。
2014年12月11日前,由县卫生局在一楼大厅及其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各镇卫生所等场所显目处进行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时间:2014年12月15-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地点:所在镇卫生所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证明
(3)资格证书。
(4)执业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供审核,并复印3份附申请表后。
4.报名时须填写《2015年海安县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应聘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资格审核。各镇卫生所负责人将应聘人员资料(包括证件原件)初审后报县卫生局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县卫生局一楼大厅及其网站公示3日。
(四)综合考核。根据报名情况,一般由各举办主体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必要时,也可由县卫生局,或由各镇卫生所会同举办主体进行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聘人员须在县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
(六)录用
体检符合上岗条件的,填写《2015年海安县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聘用审批表》,由举办主体推荐,镇卫生所初审,区镇政府审核,经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12月底前,各举办主体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五、其他
1、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包括《2015年海安县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聘人员申请表》、《2015年海安县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聘用审批表》、综合考核结果、拟录用人选等均及时在县卫生局一楼大厅及其网站(http://www.hawsj.com)公告。
2、人员薪酬待遇等按《关于印发海安县社区卫生服务站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卫发〔2010〕186号)、《关于调整和完善我县社区卫生服务站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卫发〔2014〕39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咨询电话:县卫生局88833605。
3、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局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纪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监督电话:88895076。
附件:海安县2014年第二批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招聘计划公示表
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主体 | 招聘计划数 | 备 注 |
滨海新区(角斜镇)卫生院 | 1 | |
海安角斜医院 | 4 | |
海安丁所医院 | 2 | |
海安李堡医院 | 4 | |
海安北凌医院 | 3 | |
海安县大公镇卫生院 | 2 | |
海安孙庄医院 | 4 | |
海安仁桥医院 | 6 | 女3人 |
海安海南医院 | 1 | 执业乡村医生及以上临床人员 |
海安青萍医院 | 4 | |
海安双楼医院 | 1 | 郭楼社区卫生服务站 |
曲塘镇刘圩村委会 | 2 | 刘圩社区卫生服务站 |
曲塘镇罗町村委会 | 1 | 罗町社区卫生服务站 |
曲塘镇群贤村委会 | 2 | 群贤社区卫生服务站 |
海安花庄医院 | 5 | |
海安李庄医院 | 3 | |
海安章郭医院 | 2 | |
海安县雅周中心卫生院 | 3 | |
海安王垛医院 | 4 | |
海安县南莫中心卫生院 | 5 | |
海安吉庆医院 | 1 | 执业乡村医生及以上临床人员 |
海安县白甸镇卫生院 | 4 | |
海安瓦甸医院 | 2 | |
合计 | 68 |
注:本次招聘以举办主体为单位,具体拟聘用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除已明确规定的,在该举办主体所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范围内,由应聘人员与举办主体共同协商确定;应聘刘圩、罗町、群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可与曲塘镇卫生所或所在村委会联系。
2015年海安县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应聘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
人员类别 | 资 质 | 技术职称 | |||||||
身份证号码 | 目前工作单位 | ||||||||
学 历 | 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医药院校毕业生必填) | 年 月从 专业毕业,学制 年 |
|||||||
应聘服务 站举办主体 |
应聘站名(同一举办主体,可填数个本人愿意去的站) | ||||||||
是否服从 调 剂 |
如填服从,对区域等有何要求 | ||||||||
现住址 | 联系电话 | ||||||||
工 作 简 历 | |||||||||
起止时间 | 工 作 单 位 | 证明人 | |||||||
应聘人员 申请承诺 |
本人承诺:
1.热爱社区卫生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遵纪守法,自觉执行社区卫生服务站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服从卫生行政部门、镇卫生所、举办主体和服务站的统一管理,不非法行医; 3.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误,责任自负; 4.其他: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镇卫生所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卫生局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注:1.人员类别填写序号:①具有医学卫生类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适龄人员②退职执业乡村医生(2014年已注册)③适龄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④退休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
2.执业资质填写: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执业乡村医生
3.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证明、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送县卫生局审核;
4.此表一式三份,县卫生局、镇卫生所、拟聘服务站举办主体各一份。
2.执业资质填写: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执业乡村医生
3.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证明、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送县卫生局审核;
4.此表一式三份,县卫生局、镇卫生所、拟聘服务站举办主体各一份。
2015年海安县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聘用审批表
姓 名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
人员性质 | 学 历 | 参加工作时间 | ||||||
资 质 | 职 称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聘用服务站名称 | |||||||
工 作 简 历 | ||||||||
起止时间 | 工 作 单 位 | 证明人 | ||||||
申请人 意见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举办主体 推荐意见 |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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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所 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镇政府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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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注:1.人员性质为:①乡村医生序列人员 ②医院下派原事业性质人员 ③医院下派其他人员
2.附聘用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2015年新聘用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表一份;
3.此表一式三份,县卫生局、镇卫生所、举办主体各一份。
2.附聘用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2015年新聘用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表一份;
3.此表一式三份,县卫生局、镇卫生所、举办主体各一份。
海安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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