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常熟市选聘基层农业农村人才简章
摘要:2014年常熟市选聘基层农业农村人才5人简章,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12月3日。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根据常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定向培养基层农业农村人才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4〕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聘2014年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岗位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常熟户籍的农业类、林业类、畜牧养殖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2014年应届毕业生。(专业类别参照2014年度《江苏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二、选聘要求和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学位;
2、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农业村、涉农社区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具体选聘岗位详见《常熟市公开选聘2014年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12月3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2、13号窗口(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珠江路222号)。
联系电话:0512-52805353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公开选聘2014年基层农业农村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本次选聘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择优录用。在计划选聘人数限额5名以内,根据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最终实际选聘计划数。选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高分至低分在公布的岗位中自主选择岗位。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实行递补。选岗时放弃岗位,则不替补。
六、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主管部门须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公示结束后,向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自主择业。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列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原则参照所在村(社区)主任助理,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纪律
公开选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80244。
八、其它
1、常熟市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录用后,在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凭大学本科期间学费缴纳相关凭证先补助第一学年的正常学费(补助标准不超过同期扬州大学定向培养生学费),依次类推,分四年完成学费补助。
2、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常熟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2-52883914。
附件:
《常熟市公开选聘2014年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岗位表》
《常熟市公开选聘2014年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岗位专业参考目录》
《常熟市公开选聘2014年基层农业农村人才报名登记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根据常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定向培养基层农业农村人才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4〕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聘2014年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岗位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常熟户籍的农业类、林业类、畜牧养殖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2014年应届毕业生。(专业类别参照2014年度《江苏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二、选聘要求和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学位;
2、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农业村、涉农社区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具体选聘岗位详见《常熟市公开选聘2014年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12月3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2、13号窗口(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珠江路222号)。
联系电话:0512-52805353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公开选聘2014年基层农业农村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本次选聘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择优录用。在计划选聘人数限额5名以内,根据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最终实际选聘计划数。选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高分至低分在公布的岗位中自主选择岗位。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实行递补。选岗时放弃岗位,则不替补。
六、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主管部门须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公示结束后,向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自主择业。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列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原则参照所在村(社区)主任助理,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纪律
公开选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80244。
八、其它
1、常熟市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录用后,在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凭大学本科期间学费缴纳相关凭证先补助第一学年的正常学费(补助标准不超过同期扬州大学定向培养生学费),依次类推,分四年完成学费补助。
2、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常熟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2-52883914。
附件:
《常熟市公开选聘2014年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岗位表》
《常熟市公开选聘2014年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岗位专业参考目录》
《常熟市公开选聘2014年基层农业农村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常熟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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