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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淮安市市级机关选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简章

Tag: 淮安市 公务员 公务员简章 2014-11-1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4年淮安市市级机关选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11人,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09:00-11月27日16:00,笔试时间:12月6日09:00—11:30。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可参考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三支队伍交流力度,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活力,根据服务“六大战略”年轻干部素质培优工程的总体安排,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2014年公开选任11名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充实市级机关,现制定本简章。
  一、计划和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4年淮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选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计划职位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公开选任对象为本市各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包括部、省属驻淮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之一:
  (1)公务员和参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须现任正科级职务或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或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3年以上;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须现任七级职员或任八级职员3年以上;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现任八级职员或任九级职员3年以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须任市属一级企业中层正职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属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县(区)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任市属一级企业中层副职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属二级企业中层正职或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部、省属驻淮国有企业中担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除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14年淮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选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计划职位表》);
  7.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任: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法律、法规、章程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11月24日09:00-11月27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1月24日09:00-11月28日12:00;缴费时间:2014年11月24日09:00-11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淮安人事考试网(
www.harsks.com),点击报名链接,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任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即可进行缴费,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98元。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
  本次选任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任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任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12月1日08:30— 11:3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减少或取消选任计划的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经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于12月4日—12月5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50分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12月6日09:00—11:30。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选任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证明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人员身份的材料(按管理权限加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级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适岗评价和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公布。
  (四)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主要通过专业业务面试对考生进行岗位适应性评价,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五)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占30%,适岗评价成绩占4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适岗评价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体检
  按笔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40%、30%合成总成绩。按职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等情况。用人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任职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由用人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拟选任人选涉及调任的,按照《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3605674(市纪委组织部)、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8366518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监察室)。
  五、本简章由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信息发布网站: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rsj.huaian.gov.cn)、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政策咨询电话:83605171(市委组织部)、8394181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技术咨询电话:83647599(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2014年淮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选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计划职位表.xls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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