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5年滨海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位申报通知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计划职位编制工作的通知》,对于通知中提到的几点要求,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编写组第一时间进行了解读:
一、招录(聘)职位原则上不设置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不附加年龄、性别、相关单位(系统)工作经历等限制条件,尤其不得设置与职位工作无关的条件。
解读:从历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来看,江苏公务员公务职位表中并没有像国考职位表一样,将基层工作经历单独列出,但是江苏省考职位表中的其他一栏中会有部分职位列出对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一般为两年。而国考职位表黄总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从
二、招录(聘)职位专业设置原则上按大的学科门类设置或不设限制
解读:有关专业分类可参考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如职位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大类下属各专业均应视作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专业性较强需设置到具体专业的职位,一般应设置4个及以上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全面涵盖普通本专科、研究生、自考、电大、函授、成教、远程教育、党校等在内的各类专业;在考生报名阶段,如有考生的专业不在《专业参考目录》内,但和职位条件所要求专业非常相近,招录初审部门难以把握时,可请考生提供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并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增加专业的申请。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可成立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专业审核小组,认真研究审核相类似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之间的一致性,依据专业课的相似程度,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并及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三、镇区职位和定向招录(聘)服务基层人员及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原则上不设置专业限制。
解读:江苏公务员考试定向招录主要有三种情形: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定向招录“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原则上这三类定向招录职位不设专业限制,考生报考时,如果没有找到专业相符的职位,可报考专业不限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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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新特点
一、招录(聘)职位原则上不设置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不附加年龄、性别、相关单位(系统)工作经历等限制条件,尤其不得设置与职位工作无关的条件。
解读:从历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来看,江苏公务员公务职位表中并没有像国考职位表一样,将基层工作经历单独列出,但是江苏省考职位表中的其他一栏中会有部分职位列出对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一般为两年。而国考职位表黄总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从
二、招录(聘)职位专业设置原则上按大的学科门类设置或不设限制
解读:有关专业分类可参考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如职位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大类下属各专业均应视作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专业性较强需设置到具体专业的职位,一般应设置4个及以上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全面涵盖普通本专科、研究生、自考、电大、函授、成教、远程教育、党校等在内的各类专业;在考生报名阶段,如有考生的专业不在《专业参考目录》内,但和职位条件所要求专业非常相近,招录初审部门难以把握时,可请考生提供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并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增加专业的申请。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可成立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专业审核小组,认真研究审核相类似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之间的一致性,依据专业课的相似程度,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并及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三、镇区职位和定向招录(聘)服务基层人员及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原则上不设置专业限制。
解读:江苏公务员考试定向招录主要有三种情形: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定向招录“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原则上这三类定向招录职位不设专业限制,考生报考时,如果没有找到专业相符的职位,可报考专业不限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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