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简章
摘要:2014年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4人,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24日,笔试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可参考2014年江苏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复习备考。
一、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自愿从事检察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
(4)曾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学籍处分或被勒令退学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有犯罪嫌疑,尚未作出结论的;
(6)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检察辅助工作的。
(二)岗位要求
1.基本条件
(1)常州市户籍,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本科及以上学历;(3)法律类2名,计算机大类、中文、文秘类2名。
2.岗位职责
检察辅助人员指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在检察官的领导下,承担会议记录、人员接待、引导、公开信息的查询、法律文书登记接收等有关工作;
(2)有关文书誊写、打印、校对、内部文书送达、登记等工作;
(3)信息数据的录入和卷宗装订工作;
(4)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名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钟楼区人民检察院320室(钟楼开发区银杏路81号)。
3.联系部门:政治处(320室),联系人:黄伟,联系电话:88891162。
4.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钟楼区人民检察院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各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由本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于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见网上通知(常州人事考试网http://czks.cn/)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招聘岗位名额将相应核减。笔试合格线为50分。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合格线为60分。
4.笔试、面试时间以招考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政审
1.综合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政法机关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标准进行考察。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录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常州人事考试网(http://czks.cn/)公示;
2、对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不予录用。
六、用工方式和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需求或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并解除合同。
被录用者报酬参照钟楼区社会化用工待遇标准。
七、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88891133 (监察室)
咨询电话:88891162 (政治处)
本简章由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钟楼区人民检察院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因检察工作需要,经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自愿从事检察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
(4)曾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学籍处分或被勒令退学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有犯罪嫌疑,尚未作出结论的;
(6)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检察辅助工作的。
(二)岗位要求
1.基本条件
(1)常州市户籍,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本科及以上学历;(3)法律类2名,计算机大类、中文、文秘类2名。
2.岗位职责
检察辅助人员指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在检察官的领导下,承担会议记录、人员接待、引导、公开信息的查询、法律文书登记接收等有关工作;
(2)有关文书誊写、打印、校对、内部文书送达、登记等工作;
(3)信息数据的录入和卷宗装订工作;
(4)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名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钟楼区人民检察院320室(钟楼开发区银杏路81号)。
3.联系部门:政治处(320室),联系人:黄伟,联系电话:88891162。
4.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钟楼区人民检察院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各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由本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于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见网上通知(常州人事考试网http://czks.cn/)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招聘岗位名额将相应核减。笔试合格线为50分。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合格线为60分。
4.笔试、面试时间以招考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政审
1.综合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政法机关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标准进行考察。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录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常州人事考试网(http://czks.cn/)公示;
2、对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不予录用。
六、用工方式和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需求或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并解除合同。
被录用者报酬参照钟楼区社会化用工待遇标准。
七、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88891133 (监察室)
咨询电话:88891162 (政治处)
本简章由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钟楼区人民检察院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11月12日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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