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高新区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摘要:2014年苏州高新区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30人,报名时间11月11-13日,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城乡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保就〔2014〕2号)精神,2014年我区将面向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此次共招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2013届和2014届苏州市区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2.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4.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5.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
市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范围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和相城区)。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4年各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公共卫生、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计生管理服务等,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298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11-13日。
相关证明材料是指:
1.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人免冠两寸照片2张。
2.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曾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以“低收入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二)笔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组织现场双向选择。通过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如有笔试环节,通过笔试的人员),与基层用人单位进入现场双向选择环节,现场双向选择必须本人参加,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确定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人员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sz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六)岗前培训和录用。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区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
五、政策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附件:2014年高新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城乡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保就〔2014〕2号)精神,2014年我区将面向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此次共招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2013届和2014届苏州市区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2.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4.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5.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
市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范围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和相城区)。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4年各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公共卫生、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计生管理服务等,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298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11-13日。
相关证明材料是指:
1.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人免冠两寸照片2张。
2.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曾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以“低收入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二)笔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组织现场双向选择。通过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如有笔试环节,通过笔试的人员),与基层用人单位进入现场双向选择环节,现场双向选择必须本人参加,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确定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人员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sz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六)岗前培训和录用。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区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
五、政策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附件:2014年高新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数量
|
资格条件
|
1
|
区计生指导站
|
计生岗位
|
计生
|
1
|
文字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计算机一级证书、掌握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2
|
枫桥街道计生办
|
计生岗位
|
计生
|
1
|
文字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计算机一级证书、了解计生相关政策、会做群众工作
|
3
|
狮山街道万枫社区
|
计生岗位
|
计生
|
1
|
文字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计算机一级证书、了解计生相关政策、会做群众工作
|
4
|
浒墅关镇计生办
|
计生岗位
|
计生
|
1
|
文字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计算机一级证书、了解计生相关政策、会做群众工作
|
5
|
通安镇计生办
|
计生岗位
|
计生
|
1
|
文字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计算机一级证书、了解计生相关政策、会做群众工作
|
6
|
横塘街道计生办
|
计生岗位
|
计生
|
1
|
文字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计算机一级证书、了解计生相关政策、会做群众工作
|
7
|
狮山街道司法所
|
社区矫正
|
司法
|
1
|
法律专业,具备计算机二级以上资格,有心理学资格优先。
|
8
|
枫桥街道司法所
|
社区矫正
|
司法
|
1
|
法律专业,具备计算机二级以上资格,有心理学资格优先。
|
9
|
横塘街道司法所
|
社区矫正
|
司法
|
1
|
法律专业,具备计算机二级以上资格,有心理学资格优先。
|
10
|
浒关开发区司法所
|
社区矫正
|
司法
|
1
|
法律专业,具备计算机二级以上资格,有心理学资格优先。
|
11
|
通安镇司法所
|
社区矫正
|
司法
|
1
|
法律专业,具备计算机二级以上资格,有心理学资格优先。
|
12
|
东渚镇司法所
|
社区矫正
|
司法
|
1
|
法律专业,具备计算机二级以上资格,有心理学资格优先。
|
13
|
区养老指导管理中心
|
老年人服务
|
民政
|
3
|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财务、物业、社会工作专业,能够从事偏远地区及夜间加班工作,(非计算机专业要求达到计算机一级)。
|
14
|
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育中心
|
社会工作
|
民政
|
2
|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类专业,计算机一级。
|
15
|
枫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居家养老
|
民政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财务、物业、社会工作专业,能够从事偏远地区及夜间加班工作,(非计算机专业要求达到计算机一级)。
|
16
|
区卫生监督所(下属各分所)
|
卫生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协管
|
卫生
|
3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法律类、食品工程类、文秘类等相关专业,下属各分所按需求调配。
|
17
|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职业卫生
|
卫生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热通风与卫生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
|
18
|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健康监护
|
卫生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卫生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
|
19
|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公共卫生管理
|
卫生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卫生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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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浒墅关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劳动保障工作
|
人社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具备计算机二级以上资格,高新区户籍合适 。
|
21
|
狮山街道何山社区居委会
|
劳动保障协理员
|
人社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具备计算机一级以上资格,文字能力较强。
|
22
|
狮山街道狮山社区居委会
|
劳动保障协理员
|
人社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具备计算机一级以上资格,文字能力较强。
|
23
|
东渚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
劳动保障工作
|
人社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具备计算机二级以上资格,高新区户籍合适。
|
24
|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书记员
|
人社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英语四级。
|
25
|
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就业工作
|
人社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具备计算机二级以上资格,至少在省级报刊发表过500字以上文章一篇。
|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高新区财政局
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苏州高新区司法局
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苏州高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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