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市吴江区基层公益岗位招聘公告
摘要:2014年苏州市吴江区基层公益岗位招聘30人,报名时间11月12日~11月14日。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城乡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保就〔2014〕2号)精神,决定在我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各镇(区)人社协理、基层民政、基层卫生、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计生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共招聘3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2013届和2014届吴江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2)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4)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5)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11月12日~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报名资料:
①《吴江区2014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低收入家庭”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民政局核发的低收入家庭相关认定证明或者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低保边缘)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曾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④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
3.报名地址:
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300号人社大厦二楼大厅G99-101号窗口,联系人:张天伦,联系电话:63950220、63950221。
4.注意事项:考生报考时应当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其他公益性岗位,并同意按照报考单位所在镇(区)有关调剂(选岗)要求执行。
(二)资格审查
11月17日~11月18日集中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集中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jrs.gov.cn)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官由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计生部门、用人单位、社会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如出现空缺岗位的,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安排岗位调剂。经过调剂后不愿意上岗的,须填写书面放弃岗位说明,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体检和考察
确定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人员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sz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六)岗前培训和录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各镇(区)、各有关单位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
四、政策待遇
1.各镇(区)结合各自情况,参照同类岗位给予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及考核奖励。
2.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五、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吴江区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职位简介表.doc;
附件2:吴江区2014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城乡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保就〔2014〕2号)精神,决定在我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各镇(区)人社协理、基层民政、基层卫生、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计生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共招聘3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2013届和2014届吴江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2)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4)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5)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11月12日~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报名资料:
①《吴江区2014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低收入家庭”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民政局核发的低收入家庭相关认定证明或者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低保边缘)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曾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④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
3.报名地址:
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300号人社大厦二楼大厅G99-101号窗口,联系人:张天伦,联系电话:63950220、63950221。
4.注意事项:考生报考时应当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其他公益性岗位,并同意按照报考单位所在镇(区)有关调剂(选岗)要求执行。
(二)资格审查
11月17日~11月18日集中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集中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jrs.gov.cn)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官由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计生部门、用人单位、社会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如出现空缺岗位的,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安排岗位调剂。经过调剂后不愿意上岗的,须填写书面放弃岗位说明,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体检和考察
确定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人员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sz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六)岗前培训和录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各镇(区)、各有关单位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
四、政策待遇
1.各镇(区)结合各自情况,参照同类岗位给予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及考核奖励。
2.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五、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吴江区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职位简介表.doc;
附件2:吴江区2014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局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
苏州市吴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局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
苏州市吴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2014年吴江区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职位简介表
职位代码 | 地区名称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数量 | 资格条件 |
01 | 吴江区 | 横扇社区北横村 | 人社协理员 | 基层人社 | 1 | 不限 |
02 | 吴江区 | 汾湖高新区 | 人社协理员 | 基层人社 | 1 | 不限 |
03 | 吴江区 | 七都镇双塔桥村 | 人社协理员 | 基层人社 | 1 | 不限 |
04 | 吴江区 | 桃源镇劳动保障所 | 人社协理员 | 基层人社 | 1 | 不限 |
05 | 吴江区 | 震泽镇石瑾社区 | 人社协理员 | 基层人社 | 1 | 不限 |
06 | 吴江区 | 平望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 劳动监察协理员 | 基层人社 | 1 | 不限 |
07 | 吴江区 | 盛泽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 人社协理员 | 基层人社 | 1 | 不限 |
08 | 吴江区 | 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人社协理员 | 基层人社 | 1 | 不限 |
09 | 吴江区 | 黎里中心卫生院 | 工作人员 | 基层卫生 | 1 | 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护理类 |
010 | 吴江区 | 横扇卫生院 | 工作人员 | 基层卫生 | 1 | 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护理类 |
011 | 吴江区 | 庙港卫生院 | 工作人员 | 基层卫生 | 1 | 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护理类 |
012 | 吴江区 | 平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基层卫生 | 1 | 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护理类 |
013 | 吴江区 | 七都卫生院 | 工作人员 | 基层卫生 | 1 | 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护理类 |
014 | 吴江区 | 区第四人民医院 | 工作人员 | 基层卫生 | 1 | 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护理类 |
015 | 吴江区 | 区司法局 |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工作者 | 基层司法 | 6 | 社区矫正属于刑罚执行,法律类专业,适合男性;工作地以社区(村)为主,全区统一调配。因工作的特殊性,能适应工作地点的不稳定,吃苦耐劳。 |
016 | 吴江区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农村发展局民政科 | 民政协理员 | 民政岗位 | 1 | 本科 |
017 | 吴江区 | 汾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黎里镇)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科 | 老龄工作 | 民政岗位 | 1 | 不限 |
018 | 吴江区 | 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盛泽镇)社会事业局民政科 | 低保协理员 | 民政岗位 | 1 | 不限 |
019 | 吴江区 | 太湖新城(松陵镇)社会事业局民政科 | 低保协理员 | 民政岗位 | 1 | 不限 |
020 | 吴江区 | 平望镇民政办 | 低保协理员 | 民政岗位 | 1 | 不限 |
021 | 吴江区 | 七都镇民政办 | 民政协理员 | 民政岗位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022 | 吴江区 | 吴江区人口计生委 | 计生协理员 | 计 生 | 3 | 医学类专业 |
023 | 吴江区 | 盛泽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 计生协理员 | 计 生 | 1 | 有较强文字能力,中文、文秘专业优先 |
附件2:吴江区2014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照片 | |||||
政 治 面 貌 |
民 族 | 学 历 | ||||||
毕业时间、院校 | 专业 | |||||||
家庭住址 | 家庭电话 | |||||||
身份证号 | 手 机 | |||||||
报考职位 | 报考职位 代码 | |||||||
人员类型 | □低收入家庭 | |||||||
□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 | ||||||||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 ||||||||
□特困职工家庭 | ||||||||
□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 ||||||||
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呼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其他事项 | 是否服从调剂?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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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全部真实。 承诺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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