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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无锡市锡山区基层公益性岗招聘25人公告

Tag: 无锡市 事业单位 招聘 2014-10-21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4年无锡市锡山区基层公益性岗招聘25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现场报名,报名时间10月20日~10月24日,笔试时间:2014年11 月1日上午9:00,科目为《综合知识》,可参考2014年江苏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复习。
  2014年锡山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现就2014年我区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为锡山区各镇(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岗位数量为东亭街道、东北塘街道各2个,安镇街道、羊尖镇、鹅湖镇、锡北镇、东港镇、云林街道、厚桥街道各3个。符合条件对象可选择乡镇报名,岗位安置不受户籍限制,具体岗位由各镇(街道)在最后录用时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录用对象的专业确定。
  二、聘用对象
  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锡山籍生源2014年应届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以民政部门核发的《锡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为准);
  2.特困职工家庭的(以总工会核发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为准);
  3.当年度深度贫困家庭子女(经锡山区民政局审批确认的2014年度春节、暑期深度贫困救助家庭子女)、孤儿(以民政部门核发的《儿童福利证》为准)。
  三、招聘条件和程序
  招聘条件为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等。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根据笔试成绩,统一划定面试入围最低合格线并按各镇(街道)岗位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没有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三)录用对象由报名乡镇(街道)负责岗位安置,各镇(街道)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岗位数进行录用。
  四、政策待遇
  2014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属劳动合同制性质,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岗位不能更改。
  (二)报名地点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1507办公室(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二泉中路139号)。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10月20日~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10月24日16:00截止)。
  (四)报名材料
  报名者需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一寸照片2张(不使用电子照片)、《锡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儿童福利证》,深度贫困家庭以区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上述证书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资格复核
  由锡山区人社局会同民政、总工会等部门进行资格复核,通过后在锡山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六)准考证领取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29~30日到锡山区人社局5楼15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实施与聘用
  (一)笔试
  全区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2014年11 月1日上午9:00,科目为《综合知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不设合格分数线,但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分别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各岗位可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拟聘用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其他
  咨询电话:88701095、88709973
  监督举报电话:88702382
  附件:
  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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