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兴化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摘要:2014下半年兴化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报名时间:2014年10月9日-10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30-17:00。
因工作需要,兴化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的单位3家,计划招聘 9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驾驶工作,有热忱服务的思想意识和吃苦奉献的精神;
2、驾驶技能熟练,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和妨碍驾驶技能的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兴化户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从驾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的需提供复员军人、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原鲁迅中学对面)。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9日—10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30—17:00。
考试报名费:100元。
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2: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技能测试
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进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考核加分
报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的人员具有下列情形的另行考核加分:
1、持有B1驾证者加2分,持有A1驾证者加3分;
2、复员军人加3分;
3、中共党员加2分。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报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的按技能测试成绩和考核加分计算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政审考察,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后出现缺额的,按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或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28号令“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的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用工合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按该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或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555(监察局)
附件:
1、报名表
2、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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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兴化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的单位3家,计划招聘 9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驾驶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驾驶工作,有热忱服务的思想意识和吃苦奉献的精神;
2、驾驶技能熟练,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和妨碍驾驶技能的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兴化户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从驾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的需提供复员军人、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原鲁迅中学对面)。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9日—10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30—17:00。
考试报名费:100元。
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2: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技能测试
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进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考核加分
报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的人员具有下列情形的另行考核加分:
1、持有B1驾证者加2分,持有A1驾证者加3分;
2、复员军人加3分;
3、中共党员加2分。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报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的按技能测试成绩和考核加分计算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政审考察,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后出现缺额的,按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或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28号令“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的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用工合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按该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或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555(监察局)
附件:
1、报名表
2、岗位表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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