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报名入口
2014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招录计划为63名,其中省监狱系统40名,各市司法行政系统23名。培养试点院校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8月25日9∶00~8月29日16∶00。
>>>:2014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招录机关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且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并缴费确认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的时间为:9月1日12∶00~16∶00。
(4)未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参加笔试后,于2014年9月22日~23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务机构,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8月25日9∶00~8月30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8月25日9∶00~8月31日16∶00
打印准考证:2014年9月17日~19日
笔试时间
9月20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1日上午09:00~11:30 《文化综合》
《民法学》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按培养学历层次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上述两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指定复习教材2014年全国政法干警考试复习教材。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考试整体水平,划定各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合格线。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报考专升本班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专科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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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招录机关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且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并缴费确认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的时间为:9月1日12∶00~16∶00。
(4)未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参加笔试后,于2014年9月22日~23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务机构,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8月25日9∶00~8月30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8月25日9∶00~8月31日16∶00
打印准考证:2014年9月17日~19日
笔试时间
9月20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1日上午09:00~11:30 《文化综合》
《民法学》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按培养学历层次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上述两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指定复习教材2014年全国政法干警考试复习教材。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考试整体水平,划定各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合格线。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报考专升本班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专科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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