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州市海陵区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现将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发布在此,报名时间:2014年8月29日-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海陵区卫生局三楼会议室(泰州市税务西街18号)。联系电话:0523-86224331。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包括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请查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全区参与招聘的事业单位共5家,计划招聘15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01、02、03、05、06岗位的须具有相关岗位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报考01~03岗位的2013年、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报考01~03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04、07岗位的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08、09岗位须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证书。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海陵区卫生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简章
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9日—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海陵区卫生局三楼会议室(泰州市税务西街18号)。联系电话:0523-86224331。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14年泰州市海陵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2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用工合同。
(7)笔试报名费100元。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对照《简章》及《岗位简介表》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生笔试资格。
(3)区卫生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区人社部门负责报考人员复核。经复核后,办理报名手续,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泰州市海陵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区卫生局提出,区卫生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人社局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29日16:00。凡申请添加,但未在网上和报名现场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规定,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社局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报市公开招聘综合主管部门核准。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陵区卫生局网站公告。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由区卫生局通知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9月2日(14:30 - 17:30),地点:海陵区卫生局(泰州市税务西街18号)。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凭居民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计算,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包括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4年9月20日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区人社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未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
(2)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费100元。
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答辩的形式,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60分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区人社局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报区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对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三年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否则三年合同到期后,则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海陵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陵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224331(区卫生局),0523-86228791(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6243110(区纪委、监察局)。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zhl.gov.cn/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网站:http://wsj.tzhl.gov.cn/。
附件:1.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2.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解答
3.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4.海陵区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添加申报表
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医疗卫生人才,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经研究,海陵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全区参与招聘的事业单位共5家,计划招聘15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9日至1996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01、02、03、05、06岗位的须具有相关岗位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报考01~03岗位的2013年、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报考01~03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04、07岗位的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08、09岗位须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证书。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海陵区卫生局(以下简称区卫生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简章
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9日—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海陵区卫生局三楼会议室(泰州市税务西街18号)。联系电话:0523-86224331。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14年泰州市海陵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2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用工合同。
(7)笔试报名费100元。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对照《简章》及《岗位简介表》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生笔试资格。
(3)区卫生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区人社部门负责报考人员复核。经复核后,办理报名手续,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泰州市海陵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区卫生局提出,区卫生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人社局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29日16:00。凡申请添加,但未在网上和报名现场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规定,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社局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报市公开招聘综合主管部门核准。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陵区卫生局网站公告。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由区卫生局通知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9月2日(14:30 - 17:30),地点:海陵区卫生局(泰州市税务西街18号)。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凭居民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计算,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包括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4年9月20日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区人社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未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
(2)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费100元。
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答辩的形式,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60分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区人社局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报区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对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三年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否则三年合同到期后,则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海陵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陵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224331(区卫生局),0523-86228791(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6243110(区纪委、监察局)。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zhl.gov.cn/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网站:http://wsj.tzhl.gov.cn/。
附件:1.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2.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解答
3.泰州市海陵区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4.海陵区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添加申报表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
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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