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建湖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调公告
摘要:2014年建湖县教师发展中心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师训处副主任1名,办公室文字工作人员1名,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8:00。
建湖县教师发展中心成立于2013年9月,是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基础上成立的教师专业发展机构。因事业发展需要,经县编委会研究批准,同意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师训处副主任1名,办公室文字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岗位及条件
二、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县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安康路58号,县教师进修学校三楼)。
联系人:周克成,联系电话:86225201,18262372897。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发表过的相关文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填写《建湖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选调岗位。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
⑴笔试:师训处副主任岗位主要考查教育理论、学校管理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等。办公室文字工作人员岗位主要考查教育理论、学校管理知识和写作能力等。满分100分。
⑵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
⑶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数高者参加考察。考察着重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以及群众公认度进行了解。
考察由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
组织考察结束后,由教育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建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建湖教育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选调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调资格。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建湖县教师发展中心成立于2013年9月,是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基础上成立的教师专业发展机构。因事业发展需要,经县编委会研究批准,同意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师训处副主任1名,办公室文字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岗位及条件
二、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县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安康路58号,县教师进修学校三楼)。
联系人:周克成,联系电话:86225201,18262372897。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发表过的相关文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填写《建湖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选调岗位。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
⑴笔试:师训处副主任岗位主要考查教育理论、学校管理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等。办公室文字工作人员岗位主要考查教育理论、学校管理知识和写作能力等。满分100分。
⑵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
⑶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数高者参加考察。考察着重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以及群众公认度进行了解。
考察由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
组织考察结束后,由教育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建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建湖教育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选调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调资格。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湖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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