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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新沂市招聘卫生系统人员公告

Tag: 江苏省 新沂市 2014-06-05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4年江苏省新沂市招聘卫生系统人员,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6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专业、人数、学历等要求
  详见《新沂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与招聘职位要求相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要求取得相应的学位。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197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本市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6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3.提供材料:
  (1)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已就业毕业生提供: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收取原件单位的公章);③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有领导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4)招聘职位有其它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证件照6张。考试费用100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2)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如符合其它职位的报考条件,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9:00—12:00。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市卫生局网站下载),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4)报名期间,每天18:30前在新沂市卫生局网(
http://www.xywsj.com/)上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护理职位为护理基础知识,其它职位为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014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员参加面试)。
  2.面试者交面试费100元。(特困考生面试费用减免政策同上)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证》。(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的时候在网上同时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加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只允许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聘用通知书,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所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报名、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名单、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等将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卫生局网站上发布。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http://www.jsxinyi.hrss.gov.cn
  新沂市卫生局网址:
http://www.xywsj.com/
  七、本简章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8922218
  新沂市卫生局:0516—88923539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16—88931066
  附件:新沂卫生职位表
  新沂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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