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市农业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摘要:2014年南京市农业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名,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6月3日。
为选拔农业优秀专技人员,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南京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南京市畜牧兽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1、南京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地方优质品种的驯化、良种选育工作;开展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水产疫病灾害预报防疫;承担渔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宣贯工作;开展水产投入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及相关研究和水产增养殖共性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培训工作。
2、南京市畜牧兽医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畜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疫情报告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制定工作;开展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见: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2、热爱农业事业,能够胜任农业科技研发、创新等工作;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4、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6月3日;
报名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B座1314室;
联系部门:南京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余怀江
联系电话:025-68786107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拟确定面试考核人选,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的一周内通知本人。
3、面试考核
面试由南京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实施,提前一周通知面试者。面试考核由专家评审组进行打分,采用百分制,按照面试得分情况确定综合考核对象。
4、综合评定
根据面试者个人的面试成绩、学术成果和专业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
5、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将在面试考核后一周内由南京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金陵农网”(www.njaf.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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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1、南京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地方优质品种的驯化、良种选育工作;开展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水产疫病灾害预报防疫;承担渔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宣贯工作;开展水产投入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及相关研究和水产增养殖共性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培训工作。
2、南京市畜牧兽医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畜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疫情报告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制定工作;开展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见: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2、热爱农业事业,能够胜任农业科技研发、创新等工作;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4、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6月3日;
报名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B座1314室;
联系部门:南京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余怀江
联系电话:025-68786107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拟确定面试考核人选,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的一周内通知本人。
3、面试考核
面试由南京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实施,提前一周通知面试者。面试考核由专家评审组进行打分,采用百分制,按照面试得分情况确定综合考核对象。
4、综合评定
根据面试者个人的面试成绩、学术成果和专业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
5、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将在面试考核后一周内由南京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金陵农网”(www.njaf.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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