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招聘公告
摘要:2014年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招聘企业性质人员,报名时间:5月21日-5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经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如东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性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电镀污水处理管理技术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报名条件
(一)建筑工程管理人员
1、招聘人数:2名
2、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史;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性别:男性;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房屋与工业民用建筑工程专业,有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有预算员证或建造师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电镀污水处理管理技术人员
1、招聘人数:2名
2、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史;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性别:男性;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电镀专业、环保专业优先);
(6)具有5年以上电镀污水处理管理技术工作经历。持有市级环保部门(或同级部门)上岗操作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与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21日—5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局418室(如东经济开发区黄河中路1号)
联系电话:0513—84199817联系人:缪艳
3.提供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4.注意事项: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必须达到2: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不开考。
5.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电话告知(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接通知领取《准考证》。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参加统一笔试。笔试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对参加了笔试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所有成绩均在如东经济开发区网站(www.rdjz.gov.cn)上统一公布。
(四)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通过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公司讨论确定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人员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企业性质劳动合同制职工,首次岗位考核期3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与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同类企业性质人员基本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其他待遇与实绩考核挂钩。
本简章由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空白)
经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如东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性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电镀污水处理管理技术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报名条件
(一)建筑工程管理人员
1、招聘人数:2名
2、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史;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性别:男性;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房屋与工业民用建筑工程专业,有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有预算员证或建造师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电镀污水处理管理技术人员
1、招聘人数:2名
2、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史;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性别:男性;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电镀专业、环保专业优先);
(6)具有5年以上电镀污水处理管理技术工作经历。持有市级环保部门(或同级部门)上岗操作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与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21日—5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局418室(如东经济开发区黄河中路1号)
联系电话:0513—84199817联系人:缪艳
3.提供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4.注意事项: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必须达到2: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不开考。
5.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电话告知(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接通知领取《准考证》。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参加统一笔试。笔试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对参加了笔试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所有成绩均在如东经济开发区网站(www.rdjz.gov.cn)上统一公布。
(四)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通过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公司讨论确定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人员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企业性质劳动合同制职工,首次岗位考核期3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与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同类企业性质人员基本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其他待遇与实绩考核挂钩。
本简章由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空白)
如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