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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数学运算之奇偶特性法

Tag: 江苏公务员 数学运算 2014-05-15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数量关系”作为公务员考试的主流题型,在江苏省A、B、C三类试卷中均有所体现,包括“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两部分,考查的重点在应试者对于“数”的敏感性(数字推理)和对于“量”的关联性“数学运算”的把握。
  在数学运算这个模块流行着一种“秒杀”的技巧,其实所谓的“秒杀”,本质上就是不需要算出精确答案,只需要根据选项应该具有的特征来进行选择,从而提高我们的解题效率。“秒杀”的技巧有很多。在这里,江苏公务员考试(
www.jsgwyw.org)专家为大家介绍第一种“秒杀”技巧--奇偶特性法。考生还可结合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中更多例题探讨奇偶性的奥妙。
  在具体运用之前,我们首先应该掌握以下几个基础知识:
  1.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
  2.奇数×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奇数=偶数;
  通过上面几个简单的式子,大家可以体会到,其实奇偶特性主要涉及奇数和偶数之间的加减乘除四则运算,看起来简单,但是这里面有几句非常重要的口诀需要大家牢记于心,加减运算:同类为偶,异类为奇,差和同类;乘除运算:有偶为偶,无偶为奇。那究竟奇偶特性如何应用呢,我们通过几道例题给大家演示。
  例题1:某年级有4个班,不算甲班其余三个班的总人数是131人;不算丁班其余三个班的总人数是134人;乙、丙两班的总人数比甲、丁两班的总人数少1人,问这四个班共有多少人?( )
  A.177  B.176  C.266  D.265
  【答案】A
  【解析】这道题本质上是知道了两个数的差,求两个数的和。根据题意我们可以得到:乙+丙+丁=131;甲+乙+丙=134;(甲+丁)-(乙+丙)=1.首先根据前两个数字我们来判断,三个班的人数大概都是130左右,那平均每个班的人数为40多,所以首先排除C和D两个选项;剩下的A和B根据奇偶特性来排除:因为(甲+丁)-(乙+丙)=1,差是奇数,那么甲+丁+乙+丙也应该是奇数,选择A选项。
  例题2:某次测验有50道判断题,每做对一题得3分,不做或做错一题倒扣1分,某学生共得82分,问答对题数和答错题数(包括不做)相差多少?( )
  A.33  B.39  C.17  D.16
  【答案】D
  【解析】这道题本质上是知道了两个数的和,求的是两个数的差。
  方法一:按照传统的方程法求解,根据题意可列方程组:对+错=50;3对-错=82;解方程组得到:对=33,错=17,33-17=16,所以答对题数和答错题数相差16,选择D选项。
  方法二:题目告诉我们:对+错=50,说明和是偶数,要我们求:对-错=?根据差和同类这条定理,我们知道,如果两个数的和是偶数,那么差也是偶数,结合选项选择D。
  以上例题给大家演示的是奇偶特性在数学运算中的具体应用。总体来看,奇偶特性主要适用于三种题型,分别是:知和求差、知差求和、解不定方程;各位考生在做题的过程中要多加总结,认清题目的特征,不断提高自己的做题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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