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精选题5
推荐复习教材: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真题经典解析系列之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实务题、论述题、简析题、写作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材料处理题等。下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为考生精选案例分析题,供考生练习。
2010年10月,某区村民陈某夫妇擅自搭建四十余平方米的建筑,用于开设小卖部。区城管中队得知后,既没有交由规划局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也没有通知陈某夫妇自拆,就于2010年12月6日直接将陈某夫妇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陈某夫妇不服,找到城管中队质疑:为什么村里有许多人违法搭建,却只拆除他们家的?城管队员李某表示,拆除他们家违章建筑是因为有人举报,如果心里不平衡,也可以举报别人家。于是,陈某实名举报了其他九户人家违章搭建。不久,当其他住户的违章建筑被拆除时,村里人从城管队员李某处获知,陈某是举报人。为此,村里人都对陈某夫妇表示不满,甚至扬言要找他们家麻烦。陈某夫妇在巨大精神压力之下,不敢回家,只能借住在外。
1.陈某的举报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
A.行使宪法规定的检举权
B.行使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
C.行使宪法规定的控告权
D.行使宪法规定的建议权
2.关于城管队员李某泄露陈某举报信息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行为是依法进行的信息公开行为
B.该行为侵犯了举报人的人格尊严
C.该行为违反了有关保密的法律规定
D.该行为属李某个人行为,与城管部门无关
3.陈某夫妇受到区城管中队强拆行为侵犯的权利有( )。
A.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B.财产权
C.陈述、申辩等程序权利
D.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4.关于陈某夫妇因举报信息被泄露而遭受的精神损害,正确的说法有( )
A.侵权行为发生在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生效之后,国家应予赔偿
B.侵权行为发生在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生效之前,国家无需赔偿
C.侵权行为已造成夫妇俩的精神损害,国家无需赔偿
D.侵权行为并未造成夫妇俩身体伤害,国家无需赔偿
5.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看,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有( )。
A.一切违法行政行为都应予以追究
B.行政执法应平等对待所有公民
C.违法行政是对公民权利的最大威胁
D.行政活动不得越权和违反法定程序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A、C、D三项对象不符合。所以,本题答案选B项。
2.BC【解析】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泄露个人信息侵犯人格尊严。李某是城管工作人员,他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该行为与城管部门密切相关,D项错误。所以,本题答案选B、C两项。
3.C【解析】住宅不受侵犯,指未经公民的允许,任何个人和单位均不可擅自进入,否则公民可以要求其退出,此处没有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A项错误;财产权,即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财产必须合法,此处属于违法建筑,B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所以,本题答案选C项。
4.A【解析】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于2010年12月1日施行,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C项正确。所以,本题答案选A项。
5.D【解析】案例中没有涉及不对违法行政行为责任的追究问题,A项不选;城管人员也没有不公平地针对公民执法,B项不选;C项中的最大威胁过于绝对化,不选;由于城管人员违法行政(直接强拆违建),造成陈某夫妇财产损害;由于城管人员违法行政(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造成了陈某夫妇的精神损害,D项正确。所以,本题答案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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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某区村民陈某夫妇擅自搭建四十余平方米的建筑,用于开设小卖部。区城管中队得知后,既没有交由规划局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也没有通知陈某夫妇自拆,就于2010年12月6日直接将陈某夫妇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陈某夫妇不服,找到城管中队质疑:为什么村里有许多人违法搭建,却只拆除他们家的?城管队员李某表示,拆除他们家违章建筑是因为有人举报,如果心里不平衡,也可以举报别人家。于是,陈某实名举报了其他九户人家违章搭建。不久,当其他住户的违章建筑被拆除时,村里人从城管队员李某处获知,陈某是举报人。为此,村里人都对陈某夫妇表示不满,甚至扬言要找他们家麻烦。陈某夫妇在巨大精神压力之下,不敢回家,只能借住在外。
1.陈某的举报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
A.行使宪法规定的检举权
B.行使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
C.行使宪法规定的控告权
D.行使宪法规定的建议权
2.关于城管队员李某泄露陈某举报信息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行为是依法进行的信息公开行为
B.该行为侵犯了举报人的人格尊严
C.该行为违反了有关保密的法律规定
D.该行为属李某个人行为,与城管部门无关
3.陈某夫妇受到区城管中队强拆行为侵犯的权利有( )。
A.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B.财产权
C.陈述、申辩等程序权利
D.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4.关于陈某夫妇因举报信息被泄露而遭受的精神损害,正确的说法有( )
A.侵权行为发生在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生效之后,国家应予赔偿
B.侵权行为发生在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生效之前,国家无需赔偿
C.侵权行为已造成夫妇俩的精神损害,国家无需赔偿
D.侵权行为并未造成夫妇俩身体伤害,国家无需赔偿
5.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看,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有( )。
A.一切违法行政行为都应予以追究
B.行政执法应平等对待所有公民
C.违法行政是对公民权利的最大威胁
D.行政活动不得越权和违反法定程序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A、C、D三项对象不符合。所以,本题答案选B项。
2.BC【解析】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泄露个人信息侵犯人格尊严。李某是城管工作人员,他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该行为与城管部门密切相关,D项错误。所以,本题答案选B、C两项。
3.C【解析】住宅不受侵犯,指未经公民的允许,任何个人和单位均不可擅自进入,否则公民可以要求其退出,此处没有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A项错误;财产权,即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财产必须合法,此处属于违法建筑,B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所以,本题答案选C项。
4.A【解析】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于2010年12月1日施行,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C项正确。所以,本题答案选A项。
5.D【解析】案例中没有涉及不对违法行政行为责任的追究问题,A项不选;城管人员也没有不公平地针对公民执法,B项不选;C项中的最大威胁过于绝对化,不选;由于城管人员违法行政(直接强拆违建),造成陈某夫妇财产损害;由于城管人员违法行政(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造成了陈某夫妇的精神损害,D项正确。所以,本题答案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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