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半月谈》第7期
申论考试归根到底是一种能力考试,尤其注重对考生理解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而这也是考生仅通过做题难以取得申论高分的原因。因此,考生唯有提高以上几方面的能力,才能达到提高申论成绩的目的。能力的提高离不开知识的积累,考生可通过多看、多听来达到积累申论写作素材的目的。其中,《半月谈》是考生备考申论必不可少的材料。为帮助考生积累素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将会持续更新半月谈,同时考生应结合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中申论指导进行全面复习。
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的改革宣示,也是新一轮改革深化的鲜明特征。
改革的路径选择,已由先破后立到先立后破。30多年前,全社会举起解放思想的大旗,向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坚固堡垒和高度集中管理的僵化模式发起冲击,推涌起一波波改革开放的新潮。当时的改革流行语,就是“敢闯敢试”,“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提着脑袋搞特区”“杀出一条血路来”,民间还有“改革总是从违法开始”的说法。如今,改革已进入另一片天地。在中央的顶层设计中,方向已经明晰,框架已经构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时间表”已经赫然在目:到2020年,将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改革需有更加充分完善的合法性依据、更加科学可行的规范性指引和更加有效及时的制度性保障。
改革的难点突破,在调整利益关系,在重塑权力结构。改革由此进入深度博弈阶段。多年遗留、积累的问题大多触及深层矛盾,旧体制、旧习惯、旧利益格局的束缚依然难于消除。在市场经济扭曲和权力资本勾结中做大的特殊利益集团,自然不会轻易转身,从此金盆洗手。那些改革改到自己头上的政府权力部门,虽经历反腐败反“四风”的洗礼,在简政放权转换职能的改革中,也并非都能自觉地以历史担当精神自我革命。改革的难点突破需要政治权威,同时还需要法治力量,更有效地凝聚社会共识,摧垮利益固化的藩篱。
改革的深层攻坚,使其风险也骤然加大。“深水区”的改革,更为复杂敏感,既不能敷衍了事割韭菜,也不能颠来倒去翻烧饼,稍有不慎,改革者就可能闯入雷区,一当出现颠覆性失误,很可能覆水难收一泄千里。如何保障改革的运行不被扭曲,改革的红利不被截留,改革的公信力不被损害?特别需要法治的引领和规范。
改革在催动立法,法治也在推进着改革。
法治取向,将改革全面导入新的运行轨道。
我们要在改革中扩展市场自由,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以法治逐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和个人之间的界限。我们要在改革中发展民主政治,最根本的保障,就是以法治促进政治权力运行的制度化、程序化。我们还要在改革中创新社会治理,最重要的取向,就是要以法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正在推进的信访改革,就是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当然,要使信访制度改革顺利到位,还须努力拓宽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功能,放低诉讼门槛,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
法治建设,正加快融入更为深广的改革内涵。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的进步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涵。改革的进程,也是加快法治建设、强化公民法治教育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就以时下热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例。不少地方政府急着放活土地经营权强力扩大土地流转量推高家庭农场经营数不惜人为垒大户,不少工商资本揣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入市的牟利预期,以“下乡投资”为名,联合地方政府强势圈地屯地,也有不少农户盼着允许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和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政策早日落地。其实,中农办主任陈锡文早有很明确的政策解读:要推进农村土改就要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改革,包括现行《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中相关规定的修改。在这里,法治跟进意味的是改革政策的突破,也是改革实践的纠偏。
法治思维,也在提升着全社会的改革意识。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出发点,按照法治精神求解问题的思维模式。上海自贸区率先试点“负面清单”制度,就是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的一次实践。它打开了一个缺口,并以此形成对“权力清单”的倒逼作用。国务院雷厉风行,发力推行地方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法无授权不可为”,锋芒所向,直指权力部门的暗箱操作、寻租腐败和灰色地带。划定权力边界,晒出权力家底,让公共资源回归公众视野,让权力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当然,权力清单制度要实施到位,还需进一步减权简权,确权制权,杜绝摆设,走过盲区,立法锁定,严格问责。
把改革引入法治的轨道,同时,法治也应在改革中提升文明的品质。这就需要始终坚持法治的前提是民主立法,摈弃部门利益法律化和权力扩张法律化,始终坚持法治的核心是保障民权,是扞卫公平正义的价值底线,始终坚持法治的意义在于它不仅是一种工具,而且是一种信仰,让法治精神流淌进改革的每一条脉络,照亮着生活的每一个细节。
法治是推进改革的强大力量。它引领改革的行进,维护改革的秩序,巩固改革的成果,同时也保护着改革者的先行先试,激励着改革者的开拓创新,灌输着改革者的价值能量。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4年《半月谈》第6期
把改革引入法治的轨道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的改革宣示,也是新一轮改革深化的鲜明特征。
改革的路径选择,已由先破后立到先立后破。30多年前,全社会举起解放思想的大旗,向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坚固堡垒和高度集中管理的僵化模式发起冲击,推涌起一波波改革开放的新潮。当时的改革流行语,就是“敢闯敢试”,“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提着脑袋搞特区”“杀出一条血路来”,民间还有“改革总是从违法开始”的说法。如今,改革已进入另一片天地。在中央的顶层设计中,方向已经明晰,框架已经构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时间表”已经赫然在目:到2020年,将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改革需有更加充分完善的合法性依据、更加科学可行的规范性指引和更加有效及时的制度性保障。
改革的难点突破,在调整利益关系,在重塑权力结构。改革由此进入深度博弈阶段。多年遗留、积累的问题大多触及深层矛盾,旧体制、旧习惯、旧利益格局的束缚依然难于消除。在市场经济扭曲和权力资本勾结中做大的特殊利益集团,自然不会轻易转身,从此金盆洗手。那些改革改到自己头上的政府权力部门,虽经历反腐败反“四风”的洗礼,在简政放权转换职能的改革中,也并非都能自觉地以历史担当精神自我革命。改革的难点突破需要政治权威,同时还需要法治力量,更有效地凝聚社会共识,摧垮利益固化的藩篱。
改革的深层攻坚,使其风险也骤然加大。“深水区”的改革,更为复杂敏感,既不能敷衍了事割韭菜,也不能颠来倒去翻烧饼,稍有不慎,改革者就可能闯入雷区,一当出现颠覆性失误,很可能覆水难收一泄千里。如何保障改革的运行不被扭曲,改革的红利不被截留,改革的公信力不被损害?特别需要法治的引领和规范。
改革在催动立法,法治也在推进着改革。
法治取向,将改革全面导入新的运行轨道。
我们要在改革中扩展市场自由,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以法治逐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和个人之间的界限。我们要在改革中发展民主政治,最根本的保障,就是以法治促进政治权力运行的制度化、程序化。我们还要在改革中创新社会治理,最重要的取向,就是要以法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正在推进的信访改革,就是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当然,要使信访制度改革顺利到位,还须努力拓宽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功能,放低诉讼门槛,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
法治建设,正加快融入更为深广的改革内涵。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的进步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涵。改革的进程,也是加快法治建设、强化公民法治教育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就以时下热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例。不少地方政府急着放活土地经营权强力扩大土地流转量推高家庭农场经营数不惜人为垒大户,不少工商资本揣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入市的牟利预期,以“下乡投资”为名,联合地方政府强势圈地屯地,也有不少农户盼着允许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和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政策早日落地。其实,中农办主任陈锡文早有很明确的政策解读:要推进农村土改就要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改革,包括现行《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中相关规定的修改。在这里,法治跟进意味的是改革政策的突破,也是改革实践的纠偏。
法治思维,也在提升着全社会的改革意识。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出发点,按照法治精神求解问题的思维模式。上海自贸区率先试点“负面清单”制度,就是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的一次实践。它打开了一个缺口,并以此形成对“权力清单”的倒逼作用。国务院雷厉风行,发力推行地方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法无授权不可为”,锋芒所向,直指权力部门的暗箱操作、寻租腐败和灰色地带。划定权力边界,晒出权力家底,让公共资源回归公众视野,让权力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当然,权力清单制度要实施到位,还需进一步减权简权,确权制权,杜绝摆设,走过盲区,立法锁定,严格问责。
把改革引入法治的轨道,同时,法治也应在改革中提升文明的品质。这就需要始终坚持法治的前提是民主立法,摈弃部门利益法律化和权力扩张法律化,始终坚持法治的核心是保障民权,是扞卫公平正义的价值底线,始终坚持法治的意义在于它不仅是一种工具,而且是一种信仰,让法治精神流淌进改革的每一条脉络,照亮着生活的每一个细节。
法治是推进改革的强大力量。它引领改革的行进,维护改革的秩序,巩固改革的成果,同时也保护着改革者的先行先试,激励着改革者的开拓创新,灌输着改革者的价值能量。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4年《半月谈》第6期
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