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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详解综合分析题

Tag: 江苏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申论指导 2014-04-15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申论》为历年江苏省考A类职位必考科目,从字面来理解,“申”为引申、申述,“论”为议论、论证,“申论”则指针对特定话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展开论述。在申论考试中申论综合分析题的设置相对多样,可以问有何启示、对此怎么看以及两者存在何种关系等等,考生们对这类题型在备考时要全面铺开,重点突破。下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专家对申论综合分析题进行全面讲解,供考生参考:
  第一、综合分析题的类型
  综合分析类试题出题形式非常灵活,就目前的出题形式而言,可分为三个基本类型:启示型、评论型、关系型。
  1.评论型分析题,主要针对材料中出现的社会现象、事件、措施或观点,让考生对此进行评价并作出结论,主要提问形式有“请对上述观点进行评述”、“对……进行分析,谈谈你的见解”、“对此怎么评价”、“就……进行分析评论”等。“评论”、“评点”、“评价”、“评述”等是该题型的关键词。
  评论的对象包括两种:一种是针对某一个观点或现象进行评论;另一种是针对几种不同的观点或做法进行评论。
  2.启示型分析题,主要要求考生准确理解给定资料中所出现的现象和问题,并从中得出经验或教训。该题型的主要提问形式有“说明从……中受到哪些启示”、“谈谈你从……中得到哪些启示”、“……提供了哪些启示”、“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对……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等。
  3.关系型分析题,就是要求考生分析出两种以上(包含两种)事物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这类题型在近几年才出现,与哲学科目中的辩证思维题类似,但它不仅仅是道简单的哲学题,因为,对这类题的分析论述还需要紧密结合给定资料。如果考生只从哲学角度分析,而不结合材料,那么肯定会出现自说自话的现象,得分也就可想而知了。这类题型的典型提问形式有“阐述××与××的关系”、“谈谈××、××、××之间的内在关系”等,即有的是要求谈二者之间的关系,有的则要求阐释三者之间的关系。
  第二、作答综合分析题的基本要求
  综合分析类试题,最常出现的作答要求为:条理清晰、观点明确、分析合理。这三点是作答综合分析类试题过程中贯彻始终的要求,对作答题目具有指导性意义。
  1.条理清晰,就是要求考生在形成答案的过程中要做到有条有理、层次分明。
  从结构上来说,条理清晰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根据具体情况,答案按照“总——分”、“总——分——总”、“宏观——微观”、“总体——具体”、“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或者时间顺序等结构进行组织,以体现逻辑层次。二是使用能够区分层次的词汇:首先……,其次……,再次……,最后……;一是……,二是……,三是……,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主要……,次要……;直接……,间接……,根本……等。
  从内容上来说,条理清晰指的是一种逻辑思维,考生在形成答案的过程中要仔细斟酌,保证在落笔之前就已完成了对要点的加工整合。如果逻辑混乱,形成的答案也将杂乱无章。
  2.观点明确,是指考生支持什么、反对什么,都要明确予以陈述,不能模棱两可。
  需要注意的是,观点正确是观点明确的前提,不正确的观点再清楚也是无用的。考生要充分联系给定资料,在宏观把握材料大背景的基础上,透过现象抓本质,进而获得给定资料所要表达的实质观点,在作答中“为我所用”。
  3.要做到分析合理,需把握以下三点:(1)找准、找全分析对象;(2)分析要合乎事理,符合逻辑;(3)结合材料,不添加个人判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第三条,考生可以对材料内容作适当引申,但是不能随便发挥,无论是观点还是论据,都要在给定资料中找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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