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题型精选(8)
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成绩预计本周内公布,面试将于5月中旬举行,考试不理想的考生可参考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复习2015年江苏省考,届时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将会在第一时间开通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建议考生及时关注。
1.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一个歹徒意图抢劫一位先生的包,不料他看错了人,这位先生是一位身着便衣的警察,两个人一交手,歹徒发现自己不是对手,于是落荒而逃
B.一中学生因成绩不好而被老师罚站,自觉颜面尽失。于是乘夜色带了一把刀闯进老师家里要把老师杀掉,这位老师虽然身体瘦弱,但却沉着冷静,她展开心理攻势,使这位学生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刀
C.一个盗窃集团瞄上了一家大公司,准备伺机行窃。后来听说该公司由于一笔大买卖翻了船,现已濒临破产,于是打消了偷盗该公司的念头
D.一大学生得知其父母在家中受人百般欺凌,十分气愤,瞅了个机会把仇人打死了。后来他醒悟过来了,十分后悔,马上跑到公安局自首
2.退化作用:指个体遇到焦虑、威胁或挫折时,退化到早期的阶段,且心理较舒适的适应层次。
下列属于退化作用的是( )。
A.刚出生的小孩被狼群带大成为狼孩
B.机器零配件的老化
C.人老时生理机能的退化
D.较大的儿童会模仿较小的婴儿的动作,或表现得像婴儿一样
3.服务质量是指服务能够满足规定和潜在需求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是指服务工作能够满足被服务者需求的程度。是企业为使目标顾客满意而提供的最低服务水平,也是企业保持这一预定服务水平的连贯性程度。
根据以上定义,可以判断出下列哪项说法不正确?( )
A.当一项服务满足其目标顾客的期望时,服务质量就可认为是达到了优良水平
B.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日益成熟,市场的划分越来越细,导致每项服务都要面对不同的需求
C..连贯性要求服务提供者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保持同样的优良服务水平
D.评价服务质量时,应该从被服务者的物质需求来看
4.自我妨碍:指有时人们给他们自己的成功设置障碍,有通过采取行动或者选择目标来提高对失败作外部归因的机会,从而避免或减轻失败的消极含义。
下列不属于自我妨碍的是( )。
A。考试前不复习而热衷于玩B..选择不可达到的目标
C.面对困难的事情力不从心D.对于很紧急的事情故意拖延
5.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不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张某与王某本是邻居,后因发生民事纠纷而对簿公堂。考虑到自己对法律常识不太了解,王某请了一位律师请他全权代表自己出庭打这场官司。王某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B.六年级的小学生陈明受到社会无业人员的影响和教唆,整天寻衅滋事,偷鸡摸狗,不务正业。一次他在偷东西时被人发现,物主下手过重,打得陈明双腿骨折。其父母很生气,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C.某社会混混在武汉以为国内某一名牌大学分校招生为名,骗取了大量学费,然后他卷起皮包逃跑了
D.张某是一正在服刑人员,其家中除了妻子之外没有别的亲属。祸不单行的是,其妻子由于受到同村流氓的侮辱而上吊自杀。张某十分气愤,要向法院提出起诉。由于其正在服刑,家中又无其他人可以代诉,于是地方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代他打这场官司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B【解析】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犯罪中止包括三方面的含义:首先,必须在犯罪行为实施的过程中;其次,犯罪分子必须自动中止犯罪;第三,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本题中,选项A中歹徒并非自动地中止了犯罪行为,他是因为受害者反抗而犯罪未遂;选项B中该中学生持刀闯入老师家中,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在老师的心理攻势之下,他自动中止了犯罪行为,而该行为他是完全有能力完成的,第三,他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属于犯罪中止。选项C中由于犯罪行为还没有发生,因而也就谈不上犯罪中止。选项D中该大学生的行为已经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就不成为犯罪中止。因此,正确答案应为B。
2.D【解析】退化作用发生在“个体遇到焦虑、威胁或挫折时”。A项小孩成为狼孩是狼群带大的原因;B、C两项都是自然形成的。故选D。
3.D【解析】D项不正确,评价服务质量时,应该从被服务者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两方面来看。
4.C【解析】注意关键词“给自己设置障碍”,由此可知C不属于自我妨碍。
5.C【解析】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先分析代理的定义,代理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委托代理,一种是法定代理,还有一种称为是指定代理。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本题中A选项,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并授权他代自己打官司,这属于是委托代理;B选项,陈明是一个六年级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在该事例中陈明的权益受到损害,其父母自然就成为其法定的代理人,替他讨回公道。D选项,由于张某正在服刑,无人可以代他诉讼,因此法院为他指定了代理人,这属于指定代理。而C选项,无业人员与该名牌大学之间并无任何代理关系,这纯粹属于一种诈骗行为。题目的要求是要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不符合代理定义的,因此,该题的正确答案应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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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题型精选(7)
1.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一个歹徒意图抢劫一位先生的包,不料他看错了人,这位先生是一位身着便衣的警察,两个人一交手,歹徒发现自己不是对手,于是落荒而逃
B.一中学生因成绩不好而被老师罚站,自觉颜面尽失。于是乘夜色带了一把刀闯进老师家里要把老师杀掉,这位老师虽然身体瘦弱,但却沉着冷静,她展开心理攻势,使这位学生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刀
C.一个盗窃集团瞄上了一家大公司,准备伺机行窃。后来听说该公司由于一笔大买卖翻了船,现已濒临破产,于是打消了偷盗该公司的念头
D.一大学生得知其父母在家中受人百般欺凌,十分气愤,瞅了个机会把仇人打死了。后来他醒悟过来了,十分后悔,马上跑到公安局自首
2.退化作用:指个体遇到焦虑、威胁或挫折时,退化到早期的阶段,且心理较舒适的适应层次。
下列属于退化作用的是( )。
A.刚出生的小孩被狼群带大成为狼孩
B.机器零配件的老化
C.人老时生理机能的退化
D.较大的儿童会模仿较小的婴儿的动作,或表现得像婴儿一样
3.服务质量是指服务能够满足规定和潜在需求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是指服务工作能够满足被服务者需求的程度。是企业为使目标顾客满意而提供的最低服务水平,也是企业保持这一预定服务水平的连贯性程度。
根据以上定义,可以判断出下列哪项说法不正确?( )
A.当一项服务满足其目标顾客的期望时,服务质量就可认为是达到了优良水平
B.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日益成熟,市场的划分越来越细,导致每项服务都要面对不同的需求
C..连贯性要求服务提供者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保持同样的优良服务水平
D.评价服务质量时,应该从被服务者的物质需求来看
4.自我妨碍:指有时人们给他们自己的成功设置障碍,有通过采取行动或者选择目标来提高对失败作外部归因的机会,从而避免或减轻失败的消极含义。
下列不属于自我妨碍的是( )。
A。考试前不复习而热衷于玩B..选择不可达到的目标
C.面对困难的事情力不从心D.对于很紧急的事情故意拖延
5.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不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张某与王某本是邻居,后因发生民事纠纷而对簿公堂。考虑到自己对法律常识不太了解,王某请了一位律师请他全权代表自己出庭打这场官司。王某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B.六年级的小学生陈明受到社会无业人员的影响和教唆,整天寻衅滋事,偷鸡摸狗,不务正业。一次他在偷东西时被人发现,物主下手过重,打得陈明双腿骨折。其父母很生气,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C.某社会混混在武汉以为国内某一名牌大学分校招生为名,骗取了大量学费,然后他卷起皮包逃跑了
D.张某是一正在服刑人员,其家中除了妻子之外没有别的亲属。祸不单行的是,其妻子由于受到同村流氓的侮辱而上吊自杀。张某十分气愤,要向法院提出起诉。由于其正在服刑,家中又无其他人可以代诉,于是地方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代他打这场官司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B【解析】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犯罪中止包括三方面的含义:首先,必须在犯罪行为实施的过程中;其次,犯罪分子必须自动中止犯罪;第三,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本题中,选项A中歹徒并非自动地中止了犯罪行为,他是因为受害者反抗而犯罪未遂;选项B中该中学生持刀闯入老师家中,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在老师的心理攻势之下,他自动中止了犯罪行为,而该行为他是完全有能力完成的,第三,他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属于犯罪中止。选项C中由于犯罪行为还没有发生,因而也就谈不上犯罪中止。选项D中该大学生的行为已经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就不成为犯罪中止。因此,正确答案应为B。
2.D【解析】退化作用发生在“个体遇到焦虑、威胁或挫折时”。A项小孩成为狼孩是狼群带大的原因;B、C两项都是自然形成的。故选D。
3.D【解析】D项不正确,评价服务质量时,应该从被服务者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两方面来看。
4.C【解析】注意关键词“给自己设置障碍”,由此可知C不属于自我妨碍。
5.C【解析】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先分析代理的定义,代理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委托代理,一种是法定代理,还有一种称为是指定代理。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本题中A选项,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并授权他代自己打官司,这属于是委托代理;B选项,陈明是一个六年级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在该事例中陈明的权益受到损害,其父母自然就成为其法定的代理人,替他讨回公道。D选项,由于张某正在服刑,无人可以代他诉讼,因此法院为他指定了代理人,这属于指定代理。而C选项,无业人员与该名牌大学之间并无任何代理关系,这纯粹属于一种诈骗行为。题目的要求是要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不符合代理定义的,因此,该题的正确答案应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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