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学生村官法律常识备考练习2
2014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已经启动,报名工作也正在进行当中。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了解到,2014年江苏全省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2039名,目前选聘报名正在进行中,具体报名时间为3月17日-4月1日,有意向报考的人员应把握好时间。
报考成功的考生应着眼于备考,村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涉及的知识面较广。法律方面的知识是必考,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些法律常识,做几个练习。另外,可以通过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教材进行笔试前的深度复习。
报考成功的考生应着眼于备考,村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涉及的知识面较广。法律方面的知识是必考,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些法律常识,做几个练习。另外,可以通过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教材进行笔试前的深度复习。
1.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
A.赵某,30 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B.刘某,13 岁,盗窃价值人民币 50 万元的财物
C.张某,30 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D.王某,30 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逃跑
2.刘某开办的个体小煤窑只开了采煤通道就开始采煤,有关土管部门检查后发现该煤窑只有送风口,没有排风口,即书面通知其停业整顿,但刘某拖延不改继续采矿,终因瓦斯浓度太高,发生爆炸致8名矿工死亡。
刘某的行为构成(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过失爆炸罪
3.( )犯罪是属于“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
A.盲人
B.醉酒的人
C.未成年人犯罪
D.聋子
4.张某是一位个体经营者,因生意关系与同行发生争执,动手将对方弄伤,但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而且危害不大,因此并不追究法律责任。
对此我们应该做如下理解( )。
A.张某的行为是犯罪但不以犯罪论处
B.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法院为了安定团结而采取的特殊策略
D.张某贿赂了相关执法人员从而免于处罚
5.下列表达中,正确的是( )。
A.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C.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宣告缓刑
D.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无期徒刑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A【解析】B项刘某13岁,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其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C项属于正当防卫;D项属于紧急避险。C、D两项均属于合法行为。《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A项30岁的赵某醉酒驾车撞死路人,构成犯罪。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法律常识的常考点,对这两个概念,《刑法》的规定如下。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C【解析】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题中,刘某的小煤窑没有排风口,有关土管部门发现有书面通知起停业整顿,刘某仍不采取行动,导致煤窑爆炸矿工遇难,故刘某的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故正确答案为C。
本题相关知识点: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过失爆炸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有关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条款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修改扩大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并提高了刑罚。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条款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修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并对犯罪构成的行为要件进行了修改。
3.A【解析】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我国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正确答案为A。
4.B【解析】本题考查罪与非罪概念。题干表明,伤害并不严重,不追究法律责任,则法院应当判定的是张某行为非罪。因此正确答案为B。A项自我矛盾,错误。C项在题干中并没有体现。D项是干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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