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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基B类备考指南

Tag: 江苏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公基 2014-01-28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随着阴历新年钟声无限临近,2014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工作即将拉开序幕。预计2月中下旬招考简章发布,3月中下旬考试。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岗,B类为行政执法岗,C类为乡镇基层岗。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做到有目的、有针对、有效率地复习,现就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各类别特点作具体分析,希望给广大考生未来的复习备考以一定指导。
  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这部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其他知识为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间发生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等。虽然囊括的内容很多,但是在考核的时候也是有侧重点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了解考核的重点及方向,才能够更有针对性的复习。本文中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专家主要谈一谈B类考试的特点以及相关备考注意点。
  一、常识部分
  常识部分内容较多,且包罗万象。考察重点在中国近代史、科技成就方面还有语文知识等知识。所以考生平时要多注意更方面知识的积累。但B\C类题型在这部分的题量相对A类而言要少一点,所占比重约5%左右。这部分主要靠平时积累,不建议大家在这里耗费过多精力,平常心对待即可。
  二、公文部分
  B类题型在这部分的考察相对A类而言难度减小。考察形式是一道客观选择题加五道公文实务,但B类侧重考察通告、通知、函等职能部门日常管理中运用较多的文种,而A类侧重考察决定、通报、批复等下行文种,C类侧重考察请示、报告等上行文种;且B类考察点集中于行文规则和写作具体格式要求上,故B类考生须对公文主体部分知识点做全面复习,把握相关重点考察文种的写作要求。
  三、法律部分
  与A、C类考试相比,江苏省考B类考试在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考察的范围、重点以及考察的方式是存在明显差异的,下面我们对法律考点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在考试范围上,江苏省考法律知识常考的三大类法律-----法理学及宪法、民商法、行政法在考试中的不同如下:
  1.在宪法及法理学的考察中,B类考试对宪法、法理学的考察相对A类而言较少;在进行宪法、法理学的考察时,侧重考查理解能力(比如2012、2013年均出现了对宪法中“平等权”的理解);A、C类考试的考点中涉及该两门学科的比重与B类有较大不同。A类大多数的岗位属于综合管理类型的岗位,需要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理论水平,因此A类考试考理论类法学的比重最大,宪法、法理学的考察较多;C类考试主要是为招录乡镇公务员而设置,在具体的事务执行、法律程序的了解等法律实务方面的要求较高,在理论方面的要求较低,因此,法理学、宪法方面的考察C类最少涉及;
  2.在民商法的考察中,每年的B类考试都做到了深广度适中,中规中矩。考查的知识点较为传统,以考查法律实务为主,法律理论为次,基本很少涉及《民法通则》的内容。与此相对的事,C类考试涉及到的“小法”多,“新法”多。而A类则倾向于民法的总则及其下位法的基本理论考察,对“小法”、“新法”的考察的次数明显小于B类和C类考试。
  3.在行政法方面,B类一般侧重于对行政行为法以及行政救济法的考察。A类的考试除了对传统的行政行为法、组织法和救济法部分有所考察,还侧重于对行政法理论的考察。 C类考试以行政行为法的考察和行政救济法的考察为主,一般较少涉及行政组织法和国家赔偿法,这也与其岗位自身的基层性性质有一定的关联。
  四、经济部分
  B类题型在这部分的考察相对A类而言,侧重考察基本理论里的相关概念词汇,相对C而言考察范围更加宽泛,涉及的面也比较广。且在题目设置上,A类题型侧重于微观经济基础理论、宏观经济大政策,而B类题型侧重于宏观经济名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理论,C类题型侧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理论及微观领域经济常识,故B类考生尤其须注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理论做深层理解。
  五、管理部分
  B类题型在这部分的考察会凸显岗位性质,主要考察在行政执法岗位上应具备的基本行政执行能力。故B类考生须在行政过程中的具体环节上重点复习,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和基本步骤,并注重行政事务的解决方式。虽然这部分的考察方式都是客观选项题加上主观分析题,但B类客观题型部分的比重较大,有可能出现一些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材料分析题型,分值比重也会增大。
  六、政治部分
  1.中特部分
  B类题型在这部分的考察相对A\C而言题量可能会加大,除了在单选多选题当中考察外,在综合分析部分也会设置选项。且B类在这部分的考察点集中重现代化建设的各具体领域的内容,如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现代化建设的内部、外部条件等,且出题设置较灵活;而A类集中于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宏观内容;C类与B类考察点相似,但难度略小。故B类考生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祖国统一、国际外交等方面做系统复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路线、基本理论问题部分做相关理解即可。
  2.马哲部分。
  B类题型在哲学部分考察相对A类而言差别不大,难度略小,但相对C类而言稍显灵活,侧重考察辩证法、唯物史观部分原理的应用,即方法论意义部分。故备考B类的考生需在基本原理已掌握的基础上注重理论应用。主要精力放在在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理论上,不要刻意去背书,着重于理论的理解即可。
  3.时政部分
  B类题型在这部分的考察相对A\C而言基本无差异,主要考察近一年内国内国际的重大事件,复习时把侧重点放在重大(尤其是与江苏相关)的事件和会议中。且B类时政考察国内事件比较多,故B类考生基本关注近期国内相关的重要党的会议、政府的会议、重大政策出台等事件即可,比如2014年初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江苏两会精神、江苏政府工作报告等。
  4.毛概部分
  B类题型在这部分考核比重相对A\C而言要小一些,在考核内容上,侧重考察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及相关党史内容,考点更加集中,预测单选多选各一题,重点复习新民主主义革命相关内容。
  其次,除了在考察范围和侧重点上有所不同,B类考试在难度上也与A、C类考试有着明显的差别,难度的区分主要体现在出题的方式上。B类考试考察方式以考查法条的记忆和运用为主,这和其岗位的实践性有关。而A类试题偏好出理解和综合运用的考题, C类则是以直接考察重点法条的记忆为多。简言之,B类喜出“是什么,怎么办”的考题,A类喜欢考“为什么,怎么看”的问题,C类喜欢出“是什么”的考题。
  因此,考生要在B类考试中一举成功,必须分类复习,作出有针对性的复习:
  1、可以适当调整理论法律的复习深度和广度。2、加强案例题的复习。3、注意复习的方式,对B类考试来讲,复习方式上求“广”和求“深”同样重要。
  通过相关模块的对比分析,考生们应该明显感觉到ABC三类即使是模块相同,考查的趋势和侧重点也各有特点。因此,我们统一的复习方式需略作调整,确定自己所报考的类别,开始分类复习备考,有重点、有针对地预习相关知识模块,争取在后期的备考过程中有更快进步,争取马到“公”成,在2014年实现大家心中的公务员之梦。
  更多技巧可参考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完整真题可参考公考博士团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真题解析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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