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
公共基础知识向来以考点散、知识杂、题目难着称。其复习难度之大,令不少考生谈之色变,更有部分考生直接放弃这部分复习,美其名曰“复习与不复习没什么区别”。然而,在日益激烈的公务员考试中,行测、申论的复习早就在考生的计划当中,考试分数也都相对比较高,再从这两方面提分来拉开差距越来越难。因此,公共基础知识的复习,是一定要重视的。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小编将引领考生分模块备考,有关法律知识点的复习考生可结合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及本站提供的系列练习题备考。
1.行政行为在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和在时间上的跨度,包括行政行为方式、步骤、次序、时限等不可分割的内容的是( )。
A.行政程序B.行政诉讼
C.行政复议D.行政处罚
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
A.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B.行政机关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实施处罚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C.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D.除当场处罚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3.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02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B.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C.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
D.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日內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A.90
B.60
C.30
D.15
5.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 )。
A.保险诈骗罪
B.虚假理赔罪
C.贪污罪
D.职务侵占罪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A【解析】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间的总和。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有处分权的行政机关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以上定义,可知题干中的概念指的是行政程序,所以选A项。
2.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根据该法第56条,选项B正确。根据该法第38条第2款,选项C正确。根据该法第40条,选项D中“除当场处罚外”错误,应当是“除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外”。
3.A【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万达公司的行为已经超过时效,行政机关不能再就其行为给予处罚。
4.B【解析】《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5.C【解析】考查要点是贪污罪和保险诈骗罪以及职务侵占罪的关系。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国有保险公司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故本题应当选C项。类似的规定还有184条关于受贿罪、185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相关规定,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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