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城管执法大队招聘10名城管公告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如皋市城管执法大队拟公开招聘城管合同制工作人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身高1.70米以上;
5. 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6. 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7.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企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9日—2013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截至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下午17:30止。
(2)报名地点: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如城镇观风路1号)报名。
联系电话:0513-87655670。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及报考费100元。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报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2方可开考。
所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
3.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最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若笔试与面试分均相同,则加试面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面试按招录职位人数1:2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实有人数开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一次性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6.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城管局网站上公示五天。
五、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拟聘用人员与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300-1500元/月左右;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合同,月收入不低于当年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城镇职工保险和公积金,并根据考核办法计发考核奖。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312082 联系人:李志梅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0513- 8731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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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招聘对象 | 学历 | 户籍 | 笔试内容 | 备注 |
城管辅助人员 | 10名 | 男性退伍士官或士兵 | 大专以上 | 如皋市户籍 | 公共基础知识 | 武警、特警及曾任建制副班长以上职务的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身高1.70米以上;
5. 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6. 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7.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企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9日—2013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截至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下午17:30止。
(2)报名地点: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如城镇观风路1号)报名。
联系电话:0513-87655670。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及报考费100元。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报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2方可开考。
所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
3.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最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若笔试与面试分均相同,则加试面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面试按招录职位人数1:2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实有人数开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一次性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6.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城管局网站上公示五天。
五、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拟聘用人员与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300-1500元/月左右;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合同,月收入不低于当年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城镇职工保险和公积金,并根据考核办法计发考核奖。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312082 联系人:李志梅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0513- 8731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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