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安县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基层司法)岗位招聘面试、体检、考察公告
海安县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基层司法)岗位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南通市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3年海安县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基层司法)岗位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凡报考我县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基层司法)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全省统一划定的笔试入围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85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计分方式: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星期日);
地点:人社局东二楼
5、面试顺序:依照高分优先原则,考生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依次抽签选择序号参加面试。
6、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务必于2013年11月8日上班时间到人社局西大楼305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2)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迟到30分钟作缺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面试抽签顺序引导考生到相应面试室参加面试。
7、成绩计算:综合分=[(笔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二、岗位的确定
1.岗位设置及人数(15名)
2、选岗人员的确定:符合条件的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3、选岗顺序:依照高分优先原则,依次一次性自主选岗。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自主选岗。
4、其它:2013年11月10日,面试结束后由司法局自主组织选岗。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司法局联合组织实施。面试和选岗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后15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进入选岗和体检程序。在以上程序中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择日加试。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安普法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及时办理劳务派遣等相关手续。
五、其 他
咨询电话:0513-88921559 (海安人社局),0513-81861610 (海安司法局)
监督电话:0513-88869628
六、本公告由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6日
2013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