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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泰州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Tag: 泰州市 公益性岗位 招聘公告 2013-09-05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泰州市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2号)精神,我市将开发基层公共卫生、基层民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数量详见各市(区)招聘公告)。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条件、人数等事项,详见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司法部门网站招聘公告。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3.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岗位,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招聘法学、犯罪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毕业生。
  4.基层公共卫生岗位专业按照我省卫生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行。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9月13日~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报名免收报名费,由户籍所在地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认定,确定参加笔试人数。
  2.10月13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在泰州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11月1日~11月30日,面试、考察和体检。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统一组织,各市(区)负责具体实施。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三、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苏人社发〔2011〕138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执行,合同期为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信息公告
  泰州市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jstzhrss.gov.cn)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泰州市卫生局网(
www.tzwsj.com
  泰州市民政局网(
www.jstzmz.gov.cn
  泰州市司法行政网(www. tzsfxz.gov.cn)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司法行政部门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www.jsrsks.gov.cn)。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供报名专栏和报名链接。
  (三)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受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请参见报考岗位所在地发布的招聘公告)。
  3.电子照片审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泰州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10日~10月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 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报考类别之外的岗位。
  五、考试与聘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科目为《综合知识》。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参加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分数线。参加面试人选,不得低于招聘职数的3倍,如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分数线人数不足招聘职数3倍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共同组织、统一命题,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合成总成绩。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司法行政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三)体检和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由各市(区)卫生、民政、司法行政、人社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人事考试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卫生局网、泰州市民政网、泰州市司法行政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聘用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并将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咨询电话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3-86606575
  泰州市卫生局:0523-86393166
  泰州市民政局:0523-86198859
  泰州市司法局:0523-86197880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州 市 卫 生局
  泰 州 市 民 政 局
  泰 州 市 司 法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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