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2013年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镇江市位于江苏省苏南板块,地处长江三角洲,同属上海都市圈和南京都市圈。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条件和对象
1、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01职位选调对象为公务员,02-05职位选调对象为参照管理工作人员,06-09职位选调对象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述对象为新录用人员的,需见习期满且考核合格;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期或者处分期满未超出该处分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参加选调的其它情形。
镇江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不参与选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考职位查询
具体选调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选调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或现场进行。
1、网上报名:将《2013年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选调报名表》(可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完整后发送至zjgtzyjgk@163.com(以收到邮件回复确认为准)。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3年9月5日前寄至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以邮戳为准)。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请携带填写完整的《2013年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选调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节假日可预约)。报名地点在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江苏省镇江市斜桥街75号)。
3、报名时间:2013年8月15 日9:00-9月3日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职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准确,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且由本人亲笔签名。
2、报考人员均需在《2013年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选调报名表》中附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另提供相同尺寸纸质照片3张。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自报名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发放资格复审通知。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时所用身份证的号码必须与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使用身份证的号码一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13年9月4 日9∶00~16∶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减少计划或取消职位在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前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在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同时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曾获得的荣誉证书或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原件可一并提供。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不按期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国土业务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范围。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拟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镇江市人社局和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调入后必须服从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安排,且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
七、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0511—85246827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丹徒分局 0511—89882679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京口分局 0511—89985008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润州分局 0511—85985117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 0511—83373531
报名电话:0511—85246827
传真:0511—85246822
监督电话:0511—85246729
邮编:212001
本简章由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1、2013年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选调计划职位表
2、2013年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选调报名表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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