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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高温权益如何享受

Tag: 政法干警 申论热点 2013-07-2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3年上半年大部分省考已结束,政法干警和部分公务员考试于今年下半年举行。根据分析历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时间安排,2013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预计8月初左右启动,建议考生随时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届时本站将会第一时间发布招考信息。现发布一系列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与考生分享,考生复习时要结合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高温权益如何享受
  【背景链接】
  近日,武汉、淮安等地“政府部门夏季工作时间表”在网上热传,“夏季6小时制”遭网民吐槽。媒体调查发现,在江苏南京、苏州、无锡等地市级机关,夏季工作时间多是6小时,长的都不超过6.5小时。这些地方“公务夏令时”的做法,难免被诟病为“庸懒散”。公务时间缩水,已让人愤然;更令舆论愤愤不平的,则是“公务时间不足8小时”已蔚为盛行,昭告天下,成了明规则。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特从以下几方面分析公众应如何享受高温权益。
  【分析】
  分析一:高温权益需公平对待。
  高温之下,酌情停工、足额补贴,本也是劳动权益保护的题中之意。适当调整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作息时间,无可厚非,况且还有节能之需。关键是全社会步调一致,不可厚此薄彼。公务时间缩水,难逃质疑:公务员[微博]上班多是在空调房内,并非都是“高温工作环境”。一些地方公务员缩时上班引起舆论质疑,更在于它不是与普通百姓“同凉热”:在高温权益的兑现程度上,公务员与普通百姓存在落差,如果说,公务时间缩水是权力滥用,那对部分民众而言,其权利则被悬空了。在武汉公务员“6小时工作制”的同时,在同个机关办公楼里,保洁、保安人员需每天坚守8个钟头。这种“双重标准”,投射出权利兑现上的“身份区隔”。实质上,环卫工、建筑工等弱势群体高温权益得不到落实,已是惯常景象。
  分析二:高温权益不应以公共服务打折为条件。
  公务时间缩水,难免造成某些公共服务打折扣,民众到政府办事也受影响。更何况,《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明确指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擅自缩短工作时间,显然与此相悖。
  分析三:高温权益应关注底层工作者。
  前几天,还有媒体披露,福建一建筑工人在36 的高温下,毫无保护措施连续作业,不幸中暑身亡,他去世后体温仍超38.5 。据了解,尽管相关部门明确要求发放高温津贴,可仍有很多建筑工人拿不到,有的老板甚至挑明“要拿高温津贴就走人”。在“要停工或补贴就得走人”的语境下,许多工人的选择空间委实很狭窄,只能是忍气吞声。
  分析四:维护高温权益相关法律缺失
  迄今为止,少有工人“因高温作业中暑申请工伤”,企业违反法规被追究责任,也实属罕见……法规虚置,权利也就处在保护“真空区”。在2012年5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意见稿公布后,“超六成受访者未领到高温费”等乱象,确有减少;但目前劳资博弈失衡,伴以执法疏漏、监管乏力,削弱了有关防暑降温法规的权威性。
  公务员缩时上班,许多室外工作者却要顶着烈日干苦力活,这种断裂,既是对公仆意识的反讽,也是对制度设计的警示:让人民群众享受高温权益,绝不是个别办公室里的工作时间缩短,也不是难以落实的高温补贴,这需要法律的强制化手段和社会的共同监督,而应回归权利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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